直播带货快速发展的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李鬼”冒充“李逵”的乱象。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络账号仿冒纠纷,为数字经济场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参考。 争议焦点于账号被“高仿”复制。拥有千万级粉丝的抖音账号“张白鸽·金其父女走全球”以分享生活故事走红,全网粉丝超过2000万。2024年底,昵称为“金其呀”的账号出现,采取全方位“克隆”做法:盗用原账号头像、使用高度相似的名称、直播时直接借用“金其父女”标题、播放原账号历史录屏带货。更隐蔽的是,该仿冒账号销售商品的标题多含“白鸽好物分享”,商品品类与原账号推荐内容高度重合。上述设计容易造成混淆——部分消费者难以辨别——原账号的商业信誉也因此受到影响。 从法律层面看,该案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常见的不正当竞争形态。长期运营积累的新媒体账号,其名称、头像、内容风格等已形成稳定的市场识别度,具备明确商业价值。2025年6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账号名称实施混淆行为。像“金其”“白鸽”这类因长期运营而具备显著识别力的账号,应依法获得保护。 承办法官姬凡雅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网络侵权传播快、取证难等特点,没有机械推进诉讼程序,而是选择以调解推动实质化解。她先采用“背对背沟通”,向被诉账号运营者阿勇释明法律后果,分析继续诉讼可能带来的声誉与经济风险;同时理解原告维权诉求,引导其客观评估维权成本。沟通中,法官发现被告有悔意但担心赔偿压力,原告的核心诉求则是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基于此,法官组织“面对面”调解,围绕法律风险、经济成本与商业信誉等因素促成双方理性权衡。最终,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纠纷得到解决。 此类新媒体账号侵权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侵权者往往对头像、内容、话术进行全链条复制,甚至借助技术手段更“拟真”,使仿冒门槛低、识别成本高。“搭便车”不仅直接损害账号运营者权益,也削弱网络信任基础,影响消费者权益,破坏数字经济的诚信环境。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需要建立更完善的多层次保护机制。一上,账号权利人应增强权利意识,及时开展商标、版权等登记,形成更稳固的证据链。另一方面,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完善账号审核与监测,及时识别并处置高仿账号。同时,司法机关可加强法律与技术的协同治理,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经济深入发展,新媒体账号的商业价值将更加凸显。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执法力度、提升平台治理能力,将是保护创新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方向。
随着数字经济加速发展,新型侵权行为不断出现;本案通过调解实现快速止争,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处理思路。只有在法治与技术共同发力、各方共同守护网络诚信与秩序的基础上,才能让创作者安心创作,让消费者放心选择,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