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投资项目审批与工程建设审批分别承担着“项目立项—开工建设—竣工投用”链条中不同环节的管理职责,但在实践中,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壁垒仍时有存在:同一项目在不同系统内重复填报、信息口径不一致、审批进度难以贯通,既增加企业办事成本,也影响监管部门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掌握。
此次两部门明确以项目代码为统一“身份标识”,推动两大系统数据联通,针对性回应了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治理的关键堵点。
从原因看,一方面,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侧重项目前期的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则覆盖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事项,职责分工清晰但数据标准与接口长期分散,导致信息难以自动衔接。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在推进“一网通办”“一表申报”过程中已形成数据归集基础,但跨系统共享机制、更新频率、责任边界不够明确,出现数据滞后、错漏以及“共享了但不好用”的情况。
通知通过明确共享清单、技术方式与质量责任,意在把“能共享”进一步落到“好共享、用得上”。
按照通知要求,投资在线平台将重点共享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信息;工程审批系统将重点共享工程建设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信息。
对于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使用林地等其他审批事项信息,通知提出“互通有无”原则:凡已实现信息归集的一方,应做好跨系统共享。
这一安排既突出“抓主干、通关键”的思路,也兼顾各地基础条件差异,利于在统一框架下循序推进。
在影响层面,数据联通首先将提升项目管理的连续性和透明度。
以项目代码贯穿立项到竣工,有助于实现对项目审批节点、许可进度与建设状态的全链条追踪,减少“信息断点”造成的监管盲区。
其次,将进一步压减重复材料和重复录入,推动企业申报“少填少报”、部门审核“少跑少查”,在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时稳定市场预期。
再次,实时或高频共享将增强风险预警能力,当项目审批、建设进度出现异常波动或许可事项缺失时,监管部门可更早发现问题并及时纠偏,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
对策方面,通知强调通过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接口等方式开展实时数据共享;不具备实时共享条件的,共享频率不低于30分钟。
这一“实时为主、底线兜底”的频率要求,既体现对数据时效性的重视,也为技术改造留出过渡空间。
更值得关注的是对数据质量的制度化约束: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对问题数据要加强核实、整改并及时更新。
数据共享的价值在于可用、可信、可追溯,质量管理机制的明确,将推动各地进一步统一字段口径、完善校验规则、建立问题闭环,避免“数据互通但互不信任”。
前景看,随着项目代码在跨部门系统中的广泛应用,工程建设领域有望形成更统一的数字底座,为后续改革打开空间:一是为审批制度优化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对审批时限、环节耗时、事项关联度的分析,找准“卡点”实施精准减环节、减材料;二是为投资调度和政策评估提供更实时的项目运行画像,提升宏观管理的针对性;三是为信用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与公共资源配置提供更完整的数据链条,推动从“依赖人工材料”向“依托数据治理”转变。
预计在制度牵引与技术升级的共同作用下,跨系统共享将从“事项互通”进一步走向“流程协同”,带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打破数据壁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一役。
此次跨部门协作不仅着眼技术层面的系统对接,更蕴含行政审批理念的深刻变革——从各自为政转向协同共治。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以数据流牵引业务流、管理流的创新实践,正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步入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