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在每个案子里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基层解纷争,保康县检察院给了一个启示:怎样才能让老百姓在每个案子里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近,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检察院搞了场特别的听证会,现场就摆在村委会里,化解了群众的心结。这个事情发生在保康县歇马镇,村民李某因为家里有一把祖传的“土铳”,被举报了。法院判他非法持有枪支罪,缓刑二年。李某不服气,觉得那不是枪。 这个案子反映出基层司法工作的难点:群众法律知识少,对判决有抵触;有些老物件怎么定性,大家看法不一。 保康县检察院没有简单处理,而是先分析原因。李某觉得土铳不是枪,这是个误解;还有人对祖传的东西有特殊感情;法律知识和生活经验不太一样,沟通有障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检察院决定上门听证。他们把听证室搬到了村委会,邀请了监督员、律师还有村干部一起参与。检察官解释法律条文,用视频说明土铳是枪;律师讲类似的案例;村干部用大白话劝人。 当沟通遇到困难时,检察人员调整了策略。他们既承认李某对祖传物品的感情,又指出这东西有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这种做法既守法律底线,又考虑实际情况。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谈话,李某终于接受结果。检察院决定不支持他的申诉。还帮他解决生活困难。这次案件处理效果很好:对当事人来说,明确了法律界限又感受到温暖;对检察机关来说,找到了化解基层矛盾的新路子;对基层治理来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 保康县检察院负责人说,今年已经开展了8次“上门听证+矛盾化解”活动。这个实践说明检察机关能更有效地参与基层治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把听证会开到家门口,不仅解决了问题还拉近了司法机关和群众的距离。 从这个村委会里的听证会我们能看到新时代检察机关工作方式的转变:从坐堂办案变成上门服务;从单纯办案变成化解矛盾;从只讲法理变成情理交融。这种转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当司法服务真正走进群众生活中时,法律的权威不仅在法庭上体现出来,更在一次次耐心的沟通中体现出来。 保康县的实践告诉我们: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力量在群众。只有把专业的法律语言变成群众听得懂的道理,把严格的司法程序融入温暖的群众工作中,法治精神才能在基层扎根发芽。这样才能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