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商务部出台的贸易法包含了给美方打“回马枪”的“301条款”,这份法律一直是美国高层手中的一张牌。这次因为格陵兰岛的事,美国政府启动了加征关税的流程。美国商务部也在忙着给特定商品设立入境门槛,打算启用进口许可制度来管一管。不过这种做法在历史上有先例,现在放到国际经贸体系下可能不太行得通。 围绕着加征关税这事,美国最高法院正打算好好审一审。因为这次政策是依据所谓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搞出来的,这个法本身的合宪性正受到质疑。假如这个基础站不住脚,那美国政府可能就要把原来的税改路子给换了。毕竟这个法能让总统绕过国会直接行动。 美方高层已经放话了,如果现有的工具受限,他们就会把进口许可制度这些替代手段拿出来用。这主要有三条路:一是靠301条款搞调查报复;二是设立进口许可证;三是搞进口配额管理。这些老办法虽然法律条文看着很明确,但一旦碰上程序上的挑战就很难办了。 如果最高法院最后认定总统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收税是越权行为,那么所有实质上相当于“变相收税”的措施都可能要跟着遭殃。因为这种“绕道”做法本身就容易埋下程序违宪的祸根。 从实际操作来看,建一套细致的进口许可制度需要海关、商务部耗费大量行政资源搞审批流程。这不仅会增加美国政府的成本,还可能因为审批太慢导致供应链卡住。 这件事的结果不仅关系到具体关税还能征多久,更能看出美国总统的贸易决策权有多大范围。如果裁决限制了行政权力,会给国际社会发出一个明确信号——美国的权力是受法律管着的。这很可能让欧洲方面在谈判时更有底气,利用司法审查的时间窗口争取更有利的条件。 美国对欧关税政策正处在十字路口上。最高法院的裁决将成为界定行政权力和贸易政策合法性的尺子。不管怎么判,美欧之间的贸易摩擦看来是要拖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