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育政策落地需补齐“城边”短板:涉农街道教师身份待遇亟待理顺

问题: 乡村教育振兴进入系统推进阶段,乡村教师队伍获得政策支持。

然而,在城市化扩张过程中,一批原属乡镇的地区被调整为涉农街道,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村学校教师在政策落实中出现空档:学校服务对象与乡村无异,教学环境接近农村,但教师身份被划入街道,难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职称晋升渠道也较窄,队伍稳定性受冲击,成为乡村教育发展的短板。

原因: 身份认定是矛盾核心。

现行规定将乡镇工作补贴限定在乡镇范围,街道人员不在覆盖之列,初衷是补偿偏远地区成本差异。

问题在于,涉农街道大多位于城市建成区之外,地域广阔、交通成本高、生活服务不足,教师工作与生活条件与偏远乡镇无显著差别,却因行政区划改变被排除在政策之外。

城市化进程加速使这一“制度错位”日益突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我国街道数量达9137个,涉农街道比重上升,意味着“城边”乡村教师群体持续扩大。

影响: 政策激励不对称导致人才流动失衡。

一方面,乡镇教师不愿调入涉农街道学校,另一方面,本地教师倾向于向城区流动,出现“补贴不足、晋升不畅、留人困难”的连锁反应。

教师队伍不稳直接影响教学质量,造成城乡教育差距难以缩小,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相背离。

更深层看,这也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中教育先行的长效支撑。

对策: 政策层面已有依据可供衔接。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以城乡划分代码界定农村学校,非主城区区域均属农村范围,涉农街道学校若位于城建区外,应纳入乡村学校管理。

地方实践提供了可复制样本。

江苏省早在2016年就明确乡村教师范围覆盖涉农街道学校,常州市2021年进一步细化,形成规范认定标准。

在制度完善上,可从三方面推进:一是明确身份归位。

以地理位置为主、行政区划为辅,将城建区外涉农街道学校确定为农村学校,其教师身份参照乡村教师执行,消除政策空档。

二是优化补贴机制。

财力较强地区可对主城区外农村学校统一执行补贴标准;财力较紧地区可按距离城区远近分档设置补贴,兼顾公平与可持续。

三是改进职称制度。

适当扩大涉农街道教师职称评审比例,优化评价指标,把教学贡献和服务农村作为重要依据,增强发展预期。

前景: 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教育公平成为关键指标。

“城边”乡村教师不仅是政策执行的受益者,也是教育质量的直接保障者。

完善身份认定和待遇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教师进入涉农街道学校,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多部门提出尊师惠师要求已形成政策共识,进一步细化执行规则具备可行性和紧迫性。

教育政策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

当城镇化进程不断重塑城乡边界,唯有打破行政藩篱、回归育人本质,才能让每一名耕耘在乡村振兴前沿的教育工作者都获得应有的尊重与保障。

这既是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