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一个事儿啊,发生在福建厦门。有个叫李先生的,他朋友林先生把他请到店里吃饭。一开始李先生还以为只是普通的应酬,结果林先生请他去饭局的时候就说得含糊其辞。李先生虽然心里有些犹豫,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还是答应了。没想到啊,到了地方才发现,饭局已经开了一个多小时了。林先生给李先生倒了几杯酒,让他入座,其他客人也都围着李先生热烈交谈。李先生心里其实有点奇怪,但毕竟在场的人这么多,他也不好多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林先生说去唱歌,就把包厢定了下来。李先生没多想,就跟着一起去了。结果包厢里只剩下他、林先生还有一个陌生人。过了一会儿林先生借口上厕所就离开了,留下李先生一个人在那儿等着。这一等就是半天功夫,没见人影儿。 这时候饭局上有个客人说要先走一步了,李先生也就起身相送一下回来接着等。可谁知道啊这一晚上林先生还是不见回来。李先生觉得不对劲了就想走出去看看情况,结果在门口被饭店工作人员拦下来了。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这房间里一共七个人消费了2759元需要买单才能走。饭店老板态度坚决得很:你是最后一个留下来的必须要买单!李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耍了! 他解释说自己是被邀请来吃饭的怎么可能让我掏钱?可老板根本不听他这一套话只说要全额结账!双方为此闹得很僵谁都不让谁!最后饭店只能选择报警让警察来调解了但也没用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所以最后饭店只能把李先生给告上法庭了! 法律专家分析了一下这件事觉得这事儿挺蹊跷的!可能是林先生故意设计好的套路想让李先生掏钱然后他自己跑掉!如果李先生一开始没去赴约的话可能就不会有这一摊子事儿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李先生作为后到者确实有责任支付账单哦因为他们双方在餐厅达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嘛!《民法典》里面也有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只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嘛!所以如果林先生没付钱李先生就有义务替他垫付了! 但要是李先生坚决拒绝付款那就必须提供林先生的联系方式证明他违约才能免责咯!这时候如果追究责任的话林先生肯定逃不掉! 所以啊朋友们出门在外跟不熟悉的人尽量少参加这种不明不白的饭局避免惹麻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