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全国高质量发展中保持领先,关键在于解决跨行政区要素流动不畅、政策规则不统一、公共服务衔接不足等问题;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试验田”,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示范区承担着双重任务:在不改变行政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实现“边界弱化”,同时在产业、科创、生态与民生领域形成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这个探索充满挑战,但也意义重大。 近年来,示范区发展势头强劲,得益于国家层面的系统性改革授权与地方联合推进的合力。国家层面的改革授权为跨域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推动关键领域先行先试;沪苏浙三地在省级层面叠加改革授权,围绕统一大市场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发力,实现政策协同与资源共享。此外,示范区优化跨域协同机制,在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可操作的制度安排,为市场主体和居民提供了稳定预期。制度“松绑”与机制“联动”共同释放了改革红利,成为示范区加速发展的深层动力。 制度创新已转化为发展动能。在经济与产业上,“十四五”期间示范区经济规模稳步提升,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增速等指标表现突出,增长质量与结构优化同步推进。创新要素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持续增加,科创平台建设加快,龙头企业研发机构与创新中心的带动效应日益明显,跨域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的“同城化”趋势增强。更重要的是,示范区的制度创新经验已开始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不仅“做成事”,更“做成可推广的事”。 面向“十五五”,示范区需要制度供给、要素配置、产业升级和民生保障等深入深化落实。具体可从四上发力:一是全面落地三批国家层面和首批省级改革授权事项,聚焦重点领域产出高质量制度成果;二是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完善要素保障机制,提升土地等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并布局新赛道;四是深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扩大跨省通办、交通互联互通等举措覆盖面,提升居民获得感,吸引人才和创新资源汇聚。 下一阶段,示范区的关键看点于能否将“项目建设与功能培育并重”转化为更强的综合承载力。随着水乡客厅等标志性项目的完善,会议会展、科创孵化等功能将加速叠加,形成“场景带产业、平台带生态”的发展逻辑。同时,世界级湖区建设与“创新绿核”打造将探索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的新路径,实现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未来,随着更多改革落地和机制升级,示范区有望在统一大市场建设、科创共同体培育等上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为长三角更高水平一体化提供支撑。
六年的实践表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核心优势在于通过制度突破激活发展潜能。“十五五”期间,能否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和创新协同共生,不仅关乎区域能级提升,也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