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巡视组原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申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年六个月

问题:权力运行关键岗位发生违纪违法,破坏政治生态与市场秩序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显示,被告人申勇曾任贵州省国资系统涉及的领导职务,以及省委巡视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一级高级监察官等;法院查明,2016年至2024年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并产生孳息21万余元。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申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原因:利益输送链条与监督短板叠加,工程领域风险尤需警惕 从案件事实看,权力寻租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与资金拨付等高风险环节。工程建设周期长、链条多,项目承接、合同履约、款项拨付、验收结算等环节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突出,一旦审批、管理、监督边界不清,就容易出现被“围猎”的空间。同时,个别干部纪法观念淡薄,在人情往来与利益诱惑中突破底线,导致公权力被私用。该案发生在国资监管与巡视监督相关岗位,也提示在权力相对集中、信息相对封闭的领域,更要用制度加强约束,避免“关键少数”失守引发更大风险。 影响:损害公共利益与公平竞争,削弱干部形象与监督公信力 受贿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国家利益,还可能带来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诸上的连锁风险。围绕项目承接和款项拨付的利益输送,会扭曲资源配置,挤压守法合规企业的竞争空间,影响营商环境预期。更值得警惕的是,问题发生在监督执纪和巡视相关岗位,容易冲击干部队伍形象和监督体系的权威,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予以惩处,并对追缴赃款赃物作出明确处理,表达出对腐败问题从严惩治的信号。 对策:用更严密制度补漏洞,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向发力 一是紧盯工程建设、资金拨付、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审批、监管、审计、财会监督等协同机制,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二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掌握资源配置权、资金管理权、执纪监督权人员的日常监督,推动重要岗位轮岗交流、任期审计、离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到实处。三是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推进项目全过程留痕管理,健全公开公示、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压缩权钱交易空间。四是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教育引导同步推进,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前景:持续释放从严信号,护航高质量发展与良好政治生态 从判决情况看,法院认定申勇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依法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一步,随着监督体系健全、重点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工程建设、国资监管等领域的制度约束将深入加强。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权力在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运行,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清朗的环境。

依法惩治腐败不仅是对个案的审判,也是对权力边界与公共利益的再确认;把制度约束做细、把监督措施做实,才能让权力真正用于为民服务、为发展护航,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