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行为 两起典型案件涉案人员获刑 生态保护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问题——生态向好背景下仍现“逆行”违法。

近年清远多种珍贵野生鸟类频繁出现,折射当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成效。

然而,个别人员仍在全域禁猎、全年禁猎的明确规定下顶风作案,以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等方式侵害野生动物资源,不仅破坏生态系统,也触犯刑法底线。

林业部门公开典型案件,旨在以案释法,形成震慑,推动社会共治。

原因——侥幸心理与利益驱动叠加,法治与保护意识仍需补强。

从案件特征看,违法行为既包括对珍贵濒危物种的猎捕、收购和持有,也包括在禁猎区使用气枪等工具猎杀鸟类。

部分人对“全域禁猎、全年禁猎”的制度安排理解不足,存在“山林偏僻不易发现”“少量捕猎不算大事”等错误认识;同时,野味消费、个人猎捕嗜好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违法需求。

少数地区基层巡护力量相对分散、隐蔽违法取证难度较大,也使得违法者产生可乘之机。

影响——伤害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带来多重风险。

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是维系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重要环节,非法猎捕会直接造成种群数量下降,影响食物链稳定,削弱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

珍贵濒危物种一旦遭受持续侵害,恢复周期长、成本高,甚至可能导致局地灭绝风险上升。

非法狩猎还可能诱发公共卫生风险,增加人畜共患病传播隐患。

更重要的是,此类行为挑战依法治理秩序,损害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影响公众对法治权威与保护成效的信心。

对策——坚持“严打+严管+严治”,织密全链条保护网。

其一,强化刑事打击与源头管控并举。

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高压线”震慑;同时持续整治非法交易链条,紧盯网络平台、集贸市场、餐饮环节等重点领域,堵住“捕—运—售—食”链条漏洞。

其二,提升禁猎区执法效能。

完善巡护体系,针对重点山林、候鸟迁徙通道、易发多发区域加密巡护频次,推进跨部门协同执法与线索共享,提升发现处置能力。

其三,深化普法宣传与社会参与。

以典型案例公开为抓手,把“清远全域禁猎、全年禁猎”的规定讲清楚,把刑事责任后果讲明白,引导群众形成“不猎捕、不购买、不食用、不交易”的社会共识,鼓励公众依法举报线索,推动形成群防群治。

其四,健全生态修复与保护激励。

对受损区域开展生境修复、补植补造与监测评估,推动保护成果可持续;探索将守护野生动物与生态补偿、生态公益岗位等机制衔接,提升基层守护能力。

前景——以法治护航生态向好,推动从“案件震慑”到“常态长治”。

从此次公开的两起案件看,司法机关依法定罪量刑,既体现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鲜明态度,也强调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实施狩猎的违法性质。

随着刑法及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协同更趋紧密,加之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提升,非法狩猎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下一步,清远在巩固生态修复成效的同时,还需把“制度刚性、执法力度、社会共治”贯通起来,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从阶段性治理走向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让更多野生动物安全栖息、繁衍生息。

当刑事判决书上的刑期数字与山林间振翅的飞鸟形成鲜明映照,清远案例深刻诠释了"最严生态司法"的时代内涵。

从单一物种保护到整体生态系统司法保障,中国正在用法治力量回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题。

正如涉案气枪上缴时锈蚀的撞针,任何对自然伸出黑手的行为,终将在法治的阳光下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