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呈现:精心设计的"免费陷阱" 2024年下半年,一个流窜诈骗团伙在陕西岐山县及周边乡镇活动,以"厂家推广、免费赠送养生锅"为名义,在农村集市和老年人聚集地精心布置诈骗陷阱。
犯罪嫌疑人吴某、王某、陈某三人购进成本仅19元的普通炒锅和32元的菜刀,通过虚假宣传将其包装成原价698元的"高科技养生产品"。
在现场,诈骗分子采取极端手段增强欺骗性。
他们当众宣称"谁收钱谁是孙子",甚至表演扇自己耳光的戏码,营造出"只送不卖"的虚假氛围。
随后,他们以"数量有限、防止重复领取"为借口,要求老人交纳300元"诚意金"作为领取条件,并特意鼓励没有现金的老人回家取钱。
待老人交款后,诈骗分子以"检查产品质量"为名分散老人注意力,随即驾车逃离现场,留下被骗的老人。
二、侦查突破:多维度取证形成证据链 面对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被害人分散且记忆模糊的困难,公安机关采取创新侦查手段。
派出所组织一名老年女职工伪装成村民,携带隐蔽设备混入现场,完整记录了诈骗团伙从宣讲、表演到收钱逃离的全过程,获得了关键证据。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查证该诈骗团伙共骗取317名老年人钱款9.75万元。
在案件侦破后,如何准确定性成为关键问题。
岐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浠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中指出,案件的核心不在于锅和刀的实际价值,而在于犯罪嫌疑人如何通过虚构"退款"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主动交出钱款。
三、法律认定:诈骗罪而非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主张该案应定性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并要求出具伪劣产品鉴定意见。
检察机关坚持认为,本案应以诈骗罪定性。
理由在于:犯罪嫌疑人的真实目的并非销售产品,而是通过虚构"退款"的虚假承诺,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钱款。
这是典型的诈骗犯罪特征。
检察机关调整侦查方向,采用表格化提纲对317名被害人进行高效取证,并收集了大量未交钱村民的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诈骗话术的一致性和犯罪的计划性。
2024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守护"钱袋子" 在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后,岐山县检察院在乡村集市开展了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
检察官将案件中的炒锅和菜刀作为教具展示,向赶集的乡亲们讲述这起真实的诈骗案例。
通过具体案例,检察官向农村群众揭示了诈骗分子的常见手法: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闭塞、注重实惠的特点,通过虚假宣传、极端表演和心理暗示等手段,诱导老人交出钱款。
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教育意义。
它不仅让农村群众了解到诈骗的具体手法,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认识到,看似"免费"的东西往往隐藏着陷阱,要求交"诚意金"的行为本质上就是诈骗。
检察机关通过这种直观、生动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农村老年人的反诈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深层思考:完善涉老保护机制 该案的成功侦破和处理,反映出当前涉老诈骗犯罪的新特点:诈骗分子针对性强,手法隐蔽,往往利用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和信息不对称进行作案。
这要求公安、检察等执法部门不仅要依法打击犯罪,更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防范意识。
同时,该案也启示相关部门应建立更加完善的涉老保护机制。
包括加强对农村集市、庙会等老年人聚集地的监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涉老诈骗线索,以及加强与银行、快递等相关机构的合作,及时发现和阻止可疑交易。
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既要靠依法严惩,更要靠把防范关口前移。
对“免费赠送”“先交诚意金”这类看似小利的诱惑,公众尤其是老年群体需要保持警惕;对基层治理而言,则需用更细致的风险提示、更顺畅的求证渠道和更紧密的执法协作,把“骗术翻新”的空间压缩到最小。
让法治宣传走进集市、走进村庄、走进日常生活,才能让每一次“以案释法”都转化为看得见、用得上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