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幼师虐童案一审宣判 被告获刑两年并禁从业 多部门联动查处办园乱象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2025年3月期间,盘山县鹏程幼儿园教师张某在教室内多次对8名3至6岁幼儿实施推搡、拍打、拖拽等行为。

其中,幼儿孟某某因被推搡导致头部撞击墙面,经诊断为头皮挫伤。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虽张某认罪悔罪,但鉴于其行为持续时间长、受害对象幼小且人数较多,依法不予从轻处罚。

此案暴露出多重监管漏洞。

当地纪委监委专项调查显示,涉事幼儿园存在师资不达标、办学资质过期等严重违规问题。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园5名教师中3人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园舍消防验收不合格,且自2024年起办学许可证已失效。

更严重的是,该园通过虚假地址登记规避监管,长期以普惠性幼儿园名义违规运营。

案件引发连锁反应。

盘锦市已启动学前教育专项整治,重点核查教师资质、办学条件等核心指标。

教育部门数据显示,近三年该市共查处16家违规幼儿园,但此次事件反映出基层监管仍存在盲区。

心理学专家指出,幼儿期遭受暴力可能导致长期心理创伤,此案8名受害儿童已接受专业心理干预。

针对系统性漏洞,当地采取多维度整改措施。

除涉事教师承担刑事责任外,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等24人被追责,其中3人被免职。

市政府宣布将建立"幼儿园黑白名单"制度,通过网格化巡查强化日常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首次在当地幼教领域适用"从业禁止"判决,这一司法实践将为类似案件提供判例参考。

业内专家表示,此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随着三孩政策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凸显,部分地区出现降低办学标准苗头。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指出,应建立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同时通过提高待遇吸引合格师资。

据悉,辽宁省已将幼儿园监控系统全覆盖纳入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拟投入2.3亿元改造薄弱园所。

守护幼儿安全,不仅是对个体违法行为的惩治,更是对制度底线的校准。

把“不能虐、不会虐、不敢虐”落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家园所,离不开法律的刚性约束、监管的持续发力和专业能力的长期建设。

让孩子在安全、尊重与关爱中成长,是教育的起点,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