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开除”997名不合格父母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给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这份报告告诉大家,2025年的时候,人民法院给997名不称职的父母撤了职,比去年多了66.7%。“开除”997名不合格父母,让全国人大常委会看见了国家对这些父母的否定评价。这些父母原本是孩子的监护人,但他们的表现让国家觉得他们不配再照顾自家的孩子。李曙明(法律工作者)写了一篇文章解释了这个问题。他说孩子是家庭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国家的未来,国家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张军说父母确实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但法律规定在必要的时候,国家可以“拿下”不称职的父母。这次最高法的报告还披露了另一个数据:对那些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家长发出了435份人格权侵害禁令。如果家长不悔改,下一步可能就会被撤销监护资格。迟道华和赵琳也参与了这次评论文章的编辑和校对工作。法律设立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还有其他合法权益。父母作为监护人并不是绝对的,只要情况需要,国家就能把他们换掉。对于那些有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行为或者怠于履行职责导致孩子处于困境中的家长,法律都会撤销他们的监护资格。还有那些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会被视为撤销监护资格的理由。法律规定了撤销监护资格需要有关个人或者组织提出申请才会生效。但有时候因为没人申请导致撤销工作拖延时间太长给未成年人造成更大伤害。赵琳说民政部门应该负起责任如果发现有人不适合做家长那么应该尽快申请撤销其资格以便给孩子们更好的成长环境。赵琳说近千名家长被取消监护资格意味着这些孩子终于从他们手里逃脱出来能够得到新的合格监护人保护健康成长因此这个消息让人感到欣慰同时也让人担忧有很多孩子曾经受到伤害这个问题值得关注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