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遗赠给保姆,结果子女不干了非要平分

上海的金佳律师今天聊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 2018年,她拿了宝山区优秀青年律师的奖,还是上海浦东新区的巾帼标兵。作为九三学社的张江支社副主委,她还在九三学社社法委干了好些年。这位金律师现在给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打工,专门管继承的事儿。前些日子,有个新闻特别热闹,讲的是老人把房子遗赠给保姆,结果子女不干了非要平分。金律师专门为了这事给咱们科普了一番。 按照《民法典》的说法,遗赠这事分成两步走。第一步是表示接受,受遗赠人得在60天内告诉别人他要这东西;第二步就是去办过户。只要在规定时间里表态了,法律关系就生效了,受遗赠人就有权利要房了。可光说不练假把式,没去不动产中心登记的话,房子在法律上还得算老人的遗产。这就叫遗赠生效和物权变动的区别。 金律师提醒大家,这两步一定要走。要是光答应没行动,那就很危险。比如保姆没办过户手续,那问题就大了。房产还在老人名下的时候,他的子女完全可以以遗产的名义起诉争取权益。 这时候就容易出事。第一种风险是继承权纠纷,如果保姆不着急办手续,子女告上去打官司可不好缠;第二种是财产被处置的风险,万一其他继承人偷偷把房子卖了或者抵押给别人,保姆就算赢了官司也可能收不回房子;第三种是权利灭失风险,如果保姆过了60天还没表态接受遗赠,那法律就当他放弃了。 所以对于拿到遗赠的人来说,得赶紧行动。先把接受的证据固定下来——写个字据、录个音、找见证人都行。接着赶紧去办过户手续。如果遇到有人拦着不让办,就得找律师想办法打官司确权了。 而对于老人的其他子女来说呢?得先查查遗嘱是不是真的合法。要是遗嘱没问题就得尊重老人的意愿配合过户。非要强来抢本来已经明确给别人的财产不仅不道德,法律上也站不住脚。 如果对遗嘱有疑问或者觉得自己吃亏了也不能乱来,得走法律途径解决。毕竟遗赠是逝者的心意嘛。 这位金律师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大将,以前还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提过建议呢。她经常跑基层去宣传反家暴法的事儿——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还有奉贤妇联都有她的身影——还在女律师联谊会待着呢。 她专门搞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这块儿的案子,特别擅长处理那些牵扯到房产、股权还有复杂家庭关系的纠纷。不管是打官司还是私下谈判她都挺在行。 大家遇到过类似的事没?觉得处理这种家庭事务最重要的是什么?都来评论区聊聊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