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数据“有”却不“通”,治理与服务面临掣肘 随着数字化进程加快,公共部门在履职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数据。这些数据既是治理活动的客观记录,也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资源。然而在较长时期内,不少地方公共数据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数据归属不清、共享边界模糊、接口标准不一,导致数据重复采集、系统反复建设,既增加行政成本,也影响应急处置效率和民生服务体验。特别是在洪涝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分秒决策”要求极高的场景,信息割裂容易造成研判不精准、处置不协同,治理效能受到制约。 原因——缺规则、缺机制、缺安全底线,数据难以成为“通用资源” 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供给不足:谁来管理、如何归集、凭什么共享、出了问题谁担责等关键环节缺少明确依据,部门之间即便有共享需求,也容易因权限边界、责任风险、数据质量等因素形成“不会共享、不敢共享、不愿共享”。同时,数据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和公共安全,一旦缺乏全链条安全规范,既可能引发泄露风险,也会削弱社会信任。由此,公共数据从“资源”到“要素”的转变,需要以制度化方式建立清晰边界、稳定预期和可追溯责任体系。 影响——立法固本强基,为跨域协同与治理提效提供“硬约束” 2022年3月1日,《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施行,以不足万字、五十余条条款对公共数据管理作出系统规定,在地方层面为公共数据治理提供了明确规则。条例对公共数据的外延作出界定,涵盖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水、电、气、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单位在履职或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同时将税务、海关、金融监管等垂直管理部门驻浙机构提供的数据纳入统筹范围。通过立法明确“数据从哪来、由谁管、怎么用、怎么保”,有助于推动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数据汇聚共享机制,让公共数据在法治轨道上流动起来。 在实践层面,公共数据联通正在成为提升应急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以杭州在强降雨叠加疫情压力下的处置为例,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平台将分散在多层级、多用户的数据接入统一平台,贯通省、市、区县、镇街、村等节点,依据雨量阈值自动触发预警并向涉及的群体推送提示,实现风险识别、预警发布与基层响应的快速衔接。类似的做法表明,当数据在统一规则和平台支撑下实现实时共享,传统依赖“人力排查、层层上报”的模式可以转向“模型计算、自动触发、闭环处置”,在关键窗口期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 在公共卫生治理中,数据同样发挥了“协同底座”作用。健康码规则的动态调整与流调信息、地址库、人口库等基础数据联动,有利于提升筛查、流调、编组、转运、隔离等环节的协同效率,推动防控从经验判断更多转向数据支撑下的精准决策。这些探索说明,公共数据一旦实现可用、可信、可控,便能够在复杂情境中增强治理的确定性与穿透力。 对策——以制度牵引应用,以安全托底共享,打通“最后一公里” 公共数据要真正转化为治理能力,既要“通”,更要“用得好、用得稳”。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和标准体系,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的边界与流程,形成可执行、可考核的闭环管理。二是夯实数据治理基础,推进数据质量管理、目录管理和统一标识体系建设,解决“同名不同义、同义不同码”等问题,让数据可比、可联、可追溯。三是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最小必要调用、全流程留痕审计等机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敏感数据防护,确保数据流动在可控范围内运行。四是面向基层和群众需求改进应用,把数据能力更多投向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交通出行等高频场景,通过“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减少群众办事材料和重复跑腿。 随着数据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数据向下走、服务向前移的效应开始显现:企业在跨区域办事中可通过数据核验实现身份与资质证明的“免提交”;惠农补贴、涉农确权等事项可依托数据核对实现直达快享;文旅场景的便捷通行背后,则依赖多部门数据的协同与实时校验。公共数据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效率提升,也体现在治理成本降低与公共服务公平可及的增强。 前景——从“共享”走向“治理现代化”,以法治化释放数据要素潜能 从更长周期看,公共数据立法的意义在于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稳定制度预期,并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奠定公共领域基础。未来,随着更多跨领域数据融合应用落地,公共数据将更深度参与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治理精细化。,制度执行力与社会信任将成为决定成效的关键变量:既要通过规则明确鼓励共享、促进应用,也要通过严格的安全合规与问责机制守住底线,确保“可用”不越界、“便利”不以牺牲隐私与安全为代价。
当数据从行政资产转变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已超越技术层面。浙江的实践表明,数字文明的核心在于让数据真正服务民生。这部条例既是对"数字中国"的响应,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体现。在数据成为新型生产关系的今天,如何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其潜力,仍需更多地方智慧贡献全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