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3日发布信息显示,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要求,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受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委托授权)与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已向监管部门备案召回计划,涉及部分SUV车型。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召回聚焦车载多媒体系统软件逻辑与安全功能联动问题,虽然不涉及机械结构,但与行车安全密切对应的,也再次提示在智能化配置快速普及背景下,软件可靠性管理的重要性。
汽车产品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也是衡量制造企业责任的重要标尺;此次丰田在华两家企业启动召回——说明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回应——也显示出召回制度在风险处置中的作用。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安全意识提升,缺陷召回制度仍将发挥关键作用,推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监管部门与消费者形成更有效的互动,将继续夯实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