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搞了个清欠新规,给央企定了6个硬招,就是为了帮中小企业把“钱脉”给打通。2022年起,这个攻坚战算是正式打响了。之前有了《条例》,这次国务院国资委又出了个被大家叫做“104号文”的通知,直接给久拖不决的老毛病来了一记重锤。 为了把工作做深做实,“104号文”里说了6个机制得同步升级。首先是制度先行,各央企得对照《条例》好好查查合同管理、支付流程这些环节,把不合规的地方全都整改掉。以后原则上就不开6个月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了,免得变相拖久了。 核心企业还得打开“信用共享”的闸门。各央企得把自身的优质信用延伸给上下游中小企业,支持它们拿商票或者应付账款去做贴现、保理什么的融资业务。确权不能耽搁、机构也不能挑三拣四、套利更不能要高利息。 应收应付得一起管,集团整体的应付账款增幅要比营业成本增幅还低才行。“背靠背”的付款条款必须严控,上游款子到账了就赶紧给中小企业付钱。要是新签的合同没说清楚非现金支付,事后原则上也不能改成非现金的,非要用就得自个儿承担资金成本。 线索清零也很重要。各集团和子企业得把投诉举报方式公开在官网、公众号上;在做业务之前或者签合同时就得白纸黑字告诉对方受理的地方;对政府部门移交的投诉绝不能推来推去,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考核也得用利剑。把清欠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直接纳入“一把手”的KPI,给重点子企业定个应付账款管控指标,还得严格奖惩;要是强行让中小企业接受非现金结算、确权不及时或者投诉不断的话,就得倒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阳光公示也是必须的。各央企得把逾期没付给中小企业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真实地填进年度报告里,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让大家都看得见。 这下子责任算是压实了。各央企得把拖欠隐患排查一遍、把资金安排好,保证没分歧的欠款一个不拖欠。落实的情况要写到集团的季度报告里,每个季度结束后10天内就得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从现在开始,这就是一场从“纸面承诺”到“真金白银”的硬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