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同其他五个部门一起,给养老机构定了规矩,不提倡它们收取会员费。记者王琪鹏发回的消息说,北京市针对养老机构预收费出台了办法,这办法专门管养老服务费、押金还有会员费这三类钱。为了守住老人们的钱包,这份《办法》里把收费最多收多少、钱怎么存、风险怎么防都写清楚了。《办法》里直接说了,不鼓励也不提倡养老机构去收会员费。这办法把养老服务费分成了床位费、服务费、伙食费还有其他的费用来算。这些钱原则上得按月收,机构最多只能提前把不超过3个月的养老服务费给收了。 关于押金的事儿,《办法》规定得很明白,压下去的钱不能比一个月的养老服务费多4倍。住进来给的保证金也算是押金。除非是老人急着去看病或者要抵扣欠的钱,不然这笔押金不能随便花。至于那个不受待见的会员费,《办法》规定得特别严:那种还没盖好或者条件不够的地方、公立的或者公私合营的养老机构,还有那些信不过、搞非法集资的地方,统统不许搞什么会员卡或者贵宾卡来收钱。 如果哪家机构非要收会员费,那条件也得够硬才行:床位得有300张以上、星级得是三星以上、信用不能差,还得有银行保函或者买了履约保证保险才行。 最重要的是这笔会员费绝对不能拿去搞高风险的投资、借贷或者借给亲戚开的公司去了;财务账目要按季度报一次,每年还要请会计师来做专项审计。 所有收进来的钱都得放进银行存着保管。机构要和区民政局还有存管银行签个三方协议,开一个专门收钱的账户。银行那边会把不同种类的钱分开算清楚,每天都要核对流水和余额的数字。 为了不让老百姓碰到退费难、机构卷款跑路的麻烦事儿,《办法》说停业前要提前30天给民政局打招呼并且在外面公示。只要符合协议里说好的退款条件,剩下的钱就得一次退清了,不能耍赖拖延。退款的时候最好走原来交钱的那条路。 另外这些机构承诺能提供多少床位就得是多少人住进去的水平,收进来的钱总数也不能超过固定资产的净值。民政部门每年都会带着随机抽查审计来检查这些预收费的情况。 所有收费项目、银行账户这些信息都得在显眼的地方贴着告示告诉大家。绝对不能用返利、投资回报这种鬼话骗人家提前交钱;也不能以投资、加盟养生基地或者卖老年公寓的名义去坑人;更不能超出自己干的那行推销金融产品或者保健服务。 要是机构不听话犯了规就会被约谈整改甚至停业整顿;要是真的犯了法就得送到公安局去;并且还会把它纳入信用联合惩戒的名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