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我从来不后悔

1977年,山东有个叫魏振芳的姑娘,在地里干活时,无意间捡到一颗钻石。这东西成色非常好,鉴定下来,价值高达10亿。当时她年纪还小,只觉得这石头看着漂亮,顺手就揣兜里了。 当时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那是从小就懂的规矩。虽说东西不值钱,但能得到表扬也是件开心的事。可如今这不是一块钱的问题了,这可是整整10亿!放在任何人身上,心里肯定都会起波澜。 不过魏振芳没想那么多。她想起老师教过的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她觉得既然不是自己的东西,就该物归原主。于是她直接把钻石送到了有关部门。 大家都好奇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毕竟面对这么大的诱惑,能保持初心的人不多。如今她虽然不像以前那么风光了,但心里坦荡荡的。她常跟人说:“拾金不昧,我从来不后悔。” 当年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她守住了自己的底线。那种坚守良心的精神,正是我们民族的好传统。不管眼前的财富有多大,我们都应该像她一样,不被利益冲昏头脑。真正的美德不在乎钱多钱少,只看你心里那份最纯洁的良知还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