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基层党委违规摊派案件引发关注。调查发现,某区A镇为争取上级社会救助资金,在2019年5月党委会上通过决议,要求镇内中标金额超百万元的企业必须向指定基金捐款。分管领导李某授意财政所所长王某修改审批流程,将捐款作为前置条件,导致30余家企业被迫"自愿捐赠",款项最终流入区级社会救助团体账户。
公益捐赠贵在自愿,基层治理重在规范。当"倡议"变成强制,当审批权被滥用,损害的不仅是企业利益,更是制度公信力。只有明确决策边界、落实执行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才能让慈善回归本真,让治理既有温度又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