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平台经济算法规制:从个人信息保护到大数据“杀熟”治理路径探讨

问题:算法滥用引发权益保护挑战 随着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算法已成为平台经济的重要引擎,但其不透明也带来不少新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指出,算法把分散的数据整合为可被识别、可被利用的“数据人”,但围绕个人信息的权利归属、利益分配和保护机制并未同步完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傅蔚冈补充认为,算法定价正在重塑传统定价方式,价格的动态调整可能暗含歧视性策略,消费者权益因此面临新的风险。 原因:技术逻辑与法律规制的脱节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韩伟副教授与上海交通大学曹博副教授指出——算法歧视之所以难治理——关键在于其隐蔽性强、技术链条复杂。现有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可部分适用,但缺少针对算法特性的细化规则,容易出现“看得见问题、难以下手监管”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刘军华庭长表示,法院已尝试突破“技术中立”的表层叙事,直接追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责任,但个案裁判的约束力有限,难以形成稳定、可复制的规则预期。 影响:市场公平与消费者信任受损 山东大学乔岳教授认为,“大数据杀熟”本质上是价格歧视在数字场景下的升级:平台借助多维用户画像实施差异化定价,而消费者往往不易察觉。上海政法学院丁茂中教授强调,差别定价并非天然违法,但当平台利用优势地位损害用户权益时,应及时引入反垄断等规则进行规制。阿里巴巴法务总监边宇阳从企业视角提出,技术应用应在合规框架内运行,但监管若过度刚性,也可能压缩创新空间、影响产品迭代。 对策: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 针对算法治理的难点,上海财经大学袁波建议在《电子商务法》《价格法》中引入“默认最低价”等规则,并探索集体诉讼机制,以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救济效率。市场监管部门代表提出“算法备案+随机抽查+公众举报”的组合监管思路,推动算法运行更透明、可追溯。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徐明深入建议,企业可主动设置价格冷却期并保留关键日志记录,为监管核查和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前景:技术与法律的动态平衡 上海交通大学王先林教授总结称,法律需要跟上技术演进的节奏,可考虑建立“算法解释器”涉及的标准,将模型逻辑说明与风险披露制度化。同时,监管机构可配置技术顾问团队,提升对算法机制的理解能力,促进法律与技术之间的有效沟通。面向未来,算法治理需要产学研用多方协作,在不削弱创新动力的前提下,把个人信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可执行、可验证的规则与机制上。

算法正成为现代社会的“看不见的手”,深刻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与权益。沙龙讨论显示,应对算法带来的问题,关键不在于简单禁止或放任,而在于法律、技术、监管与产业形成可落地的协同机制:既能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也为创新保留必要空间。只有让法律的确定性与技术的灵活性相互衔接,数字经济才能稳健发展,个人信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才能从原则走向执行。这需要立法的前瞻设计、执法的专业能力与企业的合规自律共同作用,推动形成更健康、可持续的数字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