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这个主播啊,2月6日的时候,戴着“助农推荐官”的工牌,在直播间里卖惨说,“果子烂在树上了,救救当地村民吧”。结果呢,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到了,这事儿完全是编出来骗人的。林某说自己在某村工作两年,政府还给了优惠券,实际上根本没这回事。原来他就是给电商周某打工的,专门帮人家卖耙耙柑。这次处罚可狠了,把违法所得全没收了,还罚了三倍款,直接把直播给停了。 这可是四川在那个《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出来以后开的第一张罚单呢。执法人员查了以后发现,林某的身份、经历还有说的那些营销内容,全是假的。后面那个电商老板周某,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经给另案处理了。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陈音江老师也说过啊,《办法》这玩意儿就像是给直播电商开的药。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还有MCN机构这四类人,《办法》都给明确了责任。平台得验身份证信息,还得存记录至少三年;运营者得公示商家信息;主播说话要靠谱不能瞎编;MCN机构得好好审核内容。 咱们消费者要是碰到侵权的事儿咋办?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啊,先录屏截图把证据留好。如果商家不配合赔付,就去找平台算账。要是平台没好好把关也得赔钱。陈老师还提醒咱们看直播的时候别光图热闹,“悲情营销”和“夸大宣传”这种套路要小心。 对那个MCN机构嘛,《办法》也说了它们得履行资质核验、内容审核这些合规的义务。至于那个邹竣麒和刘胤衡写的报道里提到的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了的话啊:“3倍罚款+关停直播的处罚尺度”,这肯定是要让违法的人付出巨大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