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带货规模可观与申报收入偏低形成明显反差。
前期,天水市税务部门接到实名举报线索,反映某网络主播杨遂娃涉嫌偷税。
税务稽查人员依法核实发现,该主播在网络平台拥有近30万粉丝,自2022年5月起持续直播带货,直播间长期保持较高热度,相关店铺销量、评价等指标显示其经营规模不小。
然而税务信息系统显示,其2022年至2024年申报收入合计仅23.25万元,三年缴纳税费1万余元,与其带货表现和业务体量不相匹配,存在较大异常。
原因——隐匿收入叠加虚假申报,借“已扣税”“不懂法”掩饰违规。
税务机关在立案检查后依法开展约谈与数据核验。
面对“申报数据为何与经营情况不一致”的询问,当事人以“佣金不多、平台已扣缴税款”等理由进行解释。
稽查人员随即依法调取其平台账号佣金结算明细,数据显示三年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合计434.21万元,远高于其自行申报金额。
为进一步核实,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个人银行账户流水并进行逐笔比对、交叉验证,最终查实其在检查所属期内少申报佣金收入410.96万元。
与此同时,稽查人员还发现其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连续多年虚假填列数据,导致个税预扣预缴形成退税,三年违规取得退税款3.21万元。
上述事实表明,涉案行为并非简单疏漏,而是通过“少报收入、虚假申报”叠加方式规避纳税义务。
影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损害税收法治权威与行业健康发展。
直播电商连接生产与消费、带动灵活就业,是新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若个别从业者以侥幸心理逃避纳税,不仅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更会在行业内部形成“守法者吃亏、违规者获利”的逆向激励,扰乱市场秩序,挤压合规经营空间,影响平台生态与消费者信任。
此类案件也提醒公众,新业态不是“监管真空”,税收法治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任何试图利用交易链条复杂、结算形式多样等特点隐匿收入的行为,最终都难逃数据核验与依法追责。
对策——以法治为准绳,强化数据比对与风险提示,推动形成合规生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对伪造、隐匿账簿凭证,或少列收入、虚假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税务机关依据调查结果,于2025年7月对当事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案件查办过程中,税务人员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后果,在确凿证据面前其承认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事实并表示接受处罚。
实践表明,针对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既要保持依法严管态势,依托平台结算、银行流水、申报信息等多维数据提升识别能力,也要完善常态化普法与风险提醒机制,推动平台、机构与从业者共同落实代扣代缴、发票管理、收入确认等合规要求,从源头减少“不会报、乱申报”的风险。
前景——监管与服务并重将成为常态,合规经营是行业长期竞争力。
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对异常申报的识别、对收入流向的追踪和对证据链条的固化能力不断增强,依靠隐匿收入获取不当收益的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对广大从业者而言,规范记账、如实申报、主动纠错补缴是底线要求;对平台和相关服务机构而言,完善佣金结算信息留存、提示纳税义务、协助合规申报,将有助于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
通过依法查处与正向引导并行,直播电商有望在更透明、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了新的机遇,但机遇与责任相伴随。
依法纳税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社会责任。
杨遂娃案件的查处表明,任何逃避税收的侥幸心理最终都会被法律的铁证击碎。
广大网络从业者应引以为鉴,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法律规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申报各项税款。
税务部门也将继续加强对新兴行业的税收监管,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