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庸懒无为损害群众利益将受严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典型案例

问题——民生事项“能办不办、该快不快”仍时有发生;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依照政策或规定本可解决却长期拖延不办,表现为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此类事项覆盖面广,既包括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等利益调整,也包括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与公共安全密切对应的领域。需要说明的是,若事项本身缺乏政策依据或现行政策明确不允许——未能解决不能简单等同违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该办能办而不办”、是否造成不良后果。

群众利益是党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用实际行动兑现承诺。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查处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将继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群众信任与支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