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排查化解才能真正落实而不是走过场

碧翰烽撰文记录了一位有二十多年基层经验的老民警的心里话。这位民警谈到了关于矛盾排查的现实困境,认为如果单纯把任务推给派出所,很容易流于形式。这种观点值得我们反思。 派出所不是万能的调解员,执法部门不能大包大揽所有的纠纷。有些问题超出了派出所的职权范围,一味要求调解反而可能损害公信力。老民警举例说,一个村子里因沟渠引发的冲突经过多次调解未果,最终是村里出资修了个设施才解决。这说明有些矛盾得靠基层治理而非执法手段来解决。 基层干部原本应当承担排查化解矛盾的首要职责。但现实中一些村干部遇到问题就推给派出所,本该在村里解决的摩擦却因此进入警务系统。派出所警力本就紧张,还要被抽调办专案,哪里有精力去“主动收集”矛盾?就算安排了这项工作,往往也只是让村干部填表做报表,多了一道重复环节。 其实派出所化解矛盾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把每一起警情和案件都处理好。群众报警后民警及时出警、公正处理本身就是排查化解矛盾的过程。很多激化的矛盾就隐藏在这些日常警情里,把案件办好就能解决很大一部分问题。与其搞大范围的排查收集,不如踏实处理好手头的每一起案件。 老民警还建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派出所处理完纠纷后应及时将信息告知乡村两级组织和相关站所。后续的跟踪回访是基层组织的优势所在。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置,村里负责稳控和源头治理,各司其职才能形成闭环。对于非警务警情也应建立分流机制及时处理。 总之基层治理不能指望某一个部门独力承担责任而是需要各方协同配合。让派出所做该做的事让村干部尽该尽的责矛盾排查化解才能真正落实而不是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