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月9日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监管制度建设情况。这标志着我国补齐食品安全监管短板、提升全链条管理水平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去年7月,部分媒体曝光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存的安全乱象,将长期游离于公众视野之外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问题推至台前。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监管规范,这个领域此前一直是食品安全治理的薄弱环节。运输容器混用、清洗不彻底、过程管控缺失等问题,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为回应社会关切,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若干制度规范。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与同步发布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等文件,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制度体系。 根据新规,食用植物油及其原料、食醋、白酒、葡萄酒、食用酒精、蔗糖糖浆以及果葡糖浆等五大类十四小类液态食品,被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范围。这些品种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基本涵盖了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主要散装液态食品类别。 在准入管理上,制度设计表明了严格与灵活相结合的原则。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准运证。同时考虑到企业自用运输的实际情况,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产自营产品的,可不必另行申领准运证。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者将被禁止从事对应的运输业务,为行业整改预留了合理过渡期。 在技术规范层面,新制度从硬件设施到软件管理进行了全方位规定。运输容器及附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喷涂字高不小于200毫米的专用标识,使"食品专用"或具体品种专用标识成为道路上可见的安全承诺。企业需配备熟悉食品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建立涵盖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内容的管理制度,从人员素质和制度建设两个维度筑牢安全防线。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联单管理制度的建立。这一制度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在交付、运输、卸载等关键环节,分别核实并填写食品品种、数量、时间、准运证编号、容器证明编号、铅封状态等信息,形成完整的追溯链条。通过多主体协同记录,实现了从出厂到入口的全程可追溯,一旦出现问题可迅速定位责任环节,为事后追责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套制度体系的建立,不仅填补了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领域的监管空白,也为其他食品运输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通过明确准运范围、规范运输标准、强化过程管控、完善追溯机制,监管部门将分散的运输环节纳入统一管理框架,提高了食品安全治理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液态食品运输新规的出台,既是保障食用油、食醋等日常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食品物流标准化的契机。当每辆罐车都标注清晰的专用标识,当每张联单都记录完整的运输信息,"从工厂到餐桌"的运输环节才能真正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