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亲密关系”为外衣的侵财犯罪隐蔽性强。
近年来,利用恋爱、婚恋交往建立信任后实施诈骗、盗窃的案件时有发生。
此类案件往往不见强行入侵痕迹,受害人因情感因素放松警惕,甚至主动提供住所钥匙、转交贵重物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桓台县该案中,被害人张女士与赵某相识于聚会场合,短时间内建立亲密关系并逐步交出家庭信息和出入便利,最终导致财物损失。
原因——“人设包装+信息不对称+情感绑架”形成闭环。
其一,赵某以名牌衣着、豪车出行塑造“高资产”形象,宣称父亲任职知名房企高管、家庭房产丰厚,从交往初期即通过外在符号降低对方戒心。
其二,交往过程中以体贴关心、承诺介绍工作等方式增强可信度,使被害人逐渐把正常的财产防线让位于情感信任。
其三,作案手法更趋“熟人化”和“技术化”:赵某在取得信任后,登录母亲微信账号,假借“母亲”名义多次向张女士“借用”黄金首饰,并通过回收渠道变现;随后又趁被害人难以准确锁定失窃时间、门窗完好等特点,实施进一步盗窃,试图制造“难查、难证”的假象。
影响——不仅造成财产损失,也破坏社会信任与安全感。
该案中,张女士家中抽屉内黄金手镯、项链、戒指等物品被盗,合计60余克;此外,案发前“借用”未归还的黄金首饰30余克,也与诈骗行为直接关联。
对个体而言,损失的不仅是贵金属等可计量财产,还有对亲密关系与社会交往的安全感。
对社会治理而言,此类案件传播范围广、链条环节多,涉及租赁行业、二手回收渠道、社交平台账号管理等多个领域,若缺乏规范和提醒,容易形成“包装—接触—取信—侵财—变现”的重复路径。
对策——强化“三道防线”,用制度与常识共同降低风险。
第一道防线在个人:在婚恋交往或熟人往来中,财物往来应保持必要边界,涉及贵重物品“借用”、代为保管、共同投资等事项,必须核实身份、明确用途、留存记录;住宅钥匙、门禁密码、银行卡、支付账号等不宜轻易交付他人。
第二道防线在平台与行业:对豪车租赁、贵金属回收等环节,可推动实名登记、交易留痕、异常交易提示,增强对可疑变现行为的发现与追溯能力。
第三道防线在司法与普法:本案中,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人员排查、手机数据与资金流水核查锁定嫌疑;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从聊天方式差异等细节切入,推动补充侦查,最终查明冒充亲属“借首饰”并出售的诈骗事实,体现了对证据链条的精细审查与对新型作案方式的应对能力。
2025年6月24日,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释放“亲密关系不是免罪符”的明确导向。
前景——以案促治需从“事后惩治”延伸到“事前预防”。
从该案可见,犯罪分子往往反复利用受害人“不好意思拒绝”“不愿把关系闹僵”等心理弱点。
下一步,应持续加强社区普法与风险提示,将“熟人作案特征”“账号冒用识别”“贵重物品借用风险”等内容纳入常态化宣传;同时推动有关行业完善交易合规与风险预警机制,形成多方协同的防控格局。
对公众而言,理性看待“高消费展示”和“完美人设”,建立必要的核验意识与证据意识,是防范此类侵财犯罪的关键一步。
此案警示社会各界,亲密关系和信任度的提升不应成为放弃警惕的理由。
现代诈骗犯罪往往采取多重手法的复合运用,通过伪造身份、营造人设、利用家族关系等多个维度同步推进,其隐蔽性和迷惑性远高于传统犯罪。
广大群众应当在保持人际互信的同时,对陌生人的身份信息保持合理怀疑,对重大财产处置保持谨慎态度。
同时,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细节发现、证据链条完善等方式,确保犯罪分子无所遁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