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房产继承面临制度性难题。
按照原有规定,无遗嘱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手续,而公证费用对困难家庭构成沉重负担。
这一问题在参战军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中尤为突出,部分群众甚至因无法承担公证费用导致继承搁置。
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源在于2016年前实施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该文件将继承权公证设为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前置条件,虽规范了登记秩序,但也增加了群众经济负担。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化,司法部、住建部于2016年废止该通知,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政策空间。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敏锐把握改革契机,于2023年6月率先探索非公证继承登记新模式。
该模式突破性地采用"集体见证"机制,由乡镇工作人员、村委会代表及继承人共同参与核验,通过现场签字、视频存档等规范化流程确保登记真实性。
对于行动不便的群众,登记机构还提供上门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数据显示,单户农村房产继承可节省费用2000余元,城镇住房继承节省更多。
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结非公证继承业务260余件,其中农村房屋3件。
为确保政策落地,聊城同步出台《房地一体登记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事前核验-过程监督-事后追责"的闭环管理体系。
业内专家指出,聊城实践为全国农村不动产登记改革提供了可复制样本。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此类惠民政策将有效激活农村资产活力,助力共同富裕。
预计到2025年,非公证继承模式有望在更多地区推广,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聊城市的探索表明,政府部门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保证程序严谨的前提下创新服务方式,就能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农村房屋非公证继承登记制度的推出,不仅为困难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更体现了改革创新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必将为更多城乡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加公平的不动产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