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围绕审判与监督职责,防止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诸上取得进展。 此次专项行动源于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迅速跟进,组织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推动专项行动系统落地。 防范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上,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把握刑事司法介入经济活动的边界。廖向阳表示,各级法院审理涉企刑事案件时,注重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不同性质行为。经严格审查,认定69件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减少刑事手段对正常经济活动的不当影响。 审判监督职能的发挥,为纠正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重要路径。专项行动期间,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涉及88名当事人。涉及的纠正既维护了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也传递出依法保护产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明确信号。 规范行政执法上,人民法院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针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领域,各级法院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依法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损害企业权益的行为。专项行动中,人民法院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并对行政机关“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情形作出纠正,共计367个,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5年5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地方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补偿案件时,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相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补偿款800余万元。该判决具有示范意义,反映了人民法院推动政府守信践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立场。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涉企行政强制等典型案例,为各级法院提供裁判指引,推动统一司法尺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专项行动体现了司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作为。通过依法纠正冤错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人民法院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和企业家的安全感与预期稳定性,也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从纠正个案冤错到完善制度防线,这场司法系统“刀刃向内”的改革,指向的是重申并夯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个共识;当800万元政府补偿款划入企业账户,其意义不仅在于弥补损失,更在于以可执行的裁判推动权力边界与权利保障深入清晰。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司法机关以更严格的规则意识纠偏纠错、破除惯性做法,也为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