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12日,浙江温州发生了一件震碎三观的伦理惨案。侯某在朔门认识了比自己大16岁的马某,两人曾发展成情人关系。为了维护面子,他们合谋活埋了侯某的亲生丈夫。一个年轻人本应对未来充满憧憬,然而在朔门,侯某却遇到了巨大的挑战。温州吸引了很多外来务工者,其中就有侯某这个才16岁的少年。他原本是个学生,后来因忍受不了学校生活,决定辍学。离开学校后,他跟着父亲去了温州的一家汽车美容店当学徒。侯某家庭条件普通,父母忙着生计很少陪伴他,所以他性格比较内向。不过他搬到温州后,结交了一些同龄伙伴,开始学轮滑。每到周末,他们都换上轮滑鞋去广场玩耍。4月份的一个午后,侯某又和朋友一起去轮滑。当时一个叫马某的人也在广场上。她看到一群轮滑少年在表演高难度动作,非常惊讶。这时小侯在表演时不小心摔倒了,小马立刻跑过去扶起他并关心地问他是否疼。小侯在大家的鼓励下尴尬地笑了笑。 之后小侯和小马交换了联系方式。几年前马某和前夫一起离开甘肃来温州找工作。但是两人在长时间的相处中产生了矛盾,感情破裂后选择分手。离婚后她一个人在温州租房打工生活。这个过程中她注重保养自己的形象,以至于侯某刚见到她时以为她才二十多岁。那天晚上回家后他们通过手机聊得很热烈。 聊天中侯某发现两人都是外地人,都在温州生活了很久。他非常感激对方的陪伴就提议一起去吃饭表达谢意。马某也同意了这个提议。吃完饭他们一起散步送她回家。 从那天开始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好。为了和马某在一起生活,侯某把工作也辞掉了。5月12日那天马某突然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侯某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怀孕了。拿到报告后他非常慌乱因为对方已经32岁比自己大很多。 看到B超结果后他决定不和马某结婚也不支付五万元解决问题。马某对此很生气和他争执起来。在争吵中小侯失手把马某打死了。 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至少十年的刑期,情节较轻的也会被判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