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爱亲】辞退一个员工

2020年1月的时候,上海有个物业公司保安王某,他爹病了,他想请假回家看看,可公司硬是没给他批假。他后来就自己回去了,路上才听说老爹没了。主管后来倒是同意他接着办后事了,结果他回来后,公司还是因为他旷工超过三天把他给开了。最后法院判公司得赔王某7.5万多。 这种事儿怎么看都有点不近人情。那个乔某2023年8月在一家北京养老中心当厨师,哥哥病危他要请15天假,公司不同意。他没办法就直接回老家奔丧了,回来后公司就拿他“擅自离岗”当理由给炒了鱿鱼。乔某觉得公司这是违法解除合同,最后闹到了法院。到了2026年2月,法院认定公司这么干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赔了7000多块。 按照法律规定的那个《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丧假通常是给父母、配偶和子女的。企业这么做看上去好像挺有依据的,但仔细想想还是太没人情味儿了。哪怕员工愿意自掏腰包当事假请,公司也得好好考虑一下人家的难处。尤其是这种搞养老服务的机构,难道连基本的生老病死都不懂吗? 其实这就是企业管理太死板了。有的时候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把人给压得死死的,完全不讲情面。公司总觉得管理效率就是一切,结果搞得冷冰冰的没有温度。要知道辞退一个员工不光是一个人的事,更是关系到别人的生存和以后的发展呢。 咱们回头看看乔某和王某的案子就能发现一个司法导向:企业行使管理权的时候,心里得有个善意和宽容的尺度。那种只知道按冷冰冰的规定办事的企业肯定长不大。一个好的企业应该把规章制度和人文关怀结合起来才行。 孝老爱亲本来就是咱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嘛。多给点人情味、多变通变通、多思考思考精细化管理的事儿,让规矩变得温暖一点,让用工管理也变得有人味一点,这才是现代企业该有的样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