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一件特别有趣的事情,2025年3月,福建的一个午后,一位老人骑车失控摔倒了。这时候正好有两名初中女生骑电动车经过。她们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下车把老人扶到了路边。没想到老人却说自己“被吓到了”,这就给她们俩发了个传票,要她们赔22万元呢。这两个孩子可真是受了委屈。 当地交警也参与进来,他们给这次事故做了认定:没有发生实际接触的事故,主要责任在老人,女生次要责任。因为老人操作不当撞向白色轿车,又为了避让女生的电动车而摔倒了。而女生呢,不满16周岁骑行、没靠右行、转弯时也没有让直行的车。所以就承担了次要责任。 原本定在2月26日开庭审理的案子,原告突然在庭前申请撤诉了。涉事女生的母亲郑女士在社交平台低调回应说:“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好了,我们也不想占用公共资源了。” 一次扶人行为引发天价索赔诉讼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尹心雨解释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的一种证据形式。法院有权利根据其他证据重新审查和划分责任。如果证明老人受惊吓摔倒和女生骑行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法院就会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让各方按份承担责任,而不是让一个人单独背锅。 陈晓东是一位退休交警也是执业7年的律师,他观察视频后指出:老人连续两次紧急避让导致重心失控摔倒。女孩的电动车碰巧出现在他的避让路径上。所以造成危险的直接原因其实是老人自己操作失误。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女孩电动车没有靠右行驶直接违反了基本规则,所以被交警认定为次要责任。 这个案件让人深思:善意搀扶可能会面临巨额索赔谁还敢伸手呢?无接触事故如何公平划分责任?还有善意救助者保护条款什么时候才能出台呢?希望以后不会再有因为怕被讹而犹豫伸手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