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转供电乱加价侵害业主权益,海口一物业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近200万元并处罚款39.5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彰显法律权威

问题——“代收电费”变相加价,扰乱价格秩序、侵害用户权益 电费关系居民生活和经营主体成本,也是民生价格治理的重点;由于历史建设条件、供电设施布局等原因,部分小区仍由园区、物业等主体代收代缴电费,形成“转供电”模式。个别经营主体借代收之名电费中加价、搭售,或通过其他方式抬高终端电价,破坏交易公平和价格透明,最终让用户买单。 本案中,海口市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电费代收职能。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对商业用电多收电费合计263万余元。2024年5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电力法等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期限届满未予退还的违法所得196万余元,并处39.5万元罚款。 涉事企业不服处罚决定,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该企业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处罚。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规则意识不足,转供电环节易成“收费灰区” 从治理角度看,转供电环节之所以容易出现违规加价,一是供电链条较长,终端用户对计量、结算和电价政策细则掌握有限,信息不对称使问题不易被及时发现;二是部分主体把代收电费与经营性收费混在一起,将维护、管理等费用“打包”转嫁到电费中,形成变相加价。 同时,一些小区内部用电设施产权边界不清、计量装置管理不规范、收费公示不到位,也给违规操作留下空间。司法机关在审理中指出,电作为特殊商品,发、输、供、用在同一瞬间完成,供电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依据电力法等规定,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该要求具有明确的强制性。 影响——民生与营商环境“双受损”,规范收费有助于稳定预期 违规加价会直接推高用电成本,居民负担和商户经营成本随之上升,容易引发集中投诉,增加基层治理压力。对商业用户而言,电费属于刚性支出,长期承担不合理加价,会影响经营预期和稳定性。更重要的是,一旦价格秩序被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受冲击,守法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也会被挤压。 此次二审判决维持行政处罚,传递出清晰信号:在公共服务收费等民生领域,监管与司法将协同发力,对借转供电之名违法加价的行为依法纠治,维护终端用户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对策——强化公示与审计、畅通直供改造路径、形成“监管—司法—社会”闭环 一是压实转供电主体责任。对代收电费的物业、园区运营方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核准电价和计量记录,做到按表计费、据实结算、明码标价。公共区域用电、设施维护等合理成本,应通过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议等合规渠道列支,不得混入电费一并收取。 二是提升监管精准性与常态化。市场监管、住建、供电等部门可围绕电价执行、收费公示、计量器具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抽查,对投诉集中小区和商业用户集聚区域加大核查力度;对违法所得和退费落实情况跟踪闭环,确保处理结果可落地、可核验。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机制。推动收费标准、计量方式、代收代缴明细公开透明,鼓励业主委员会、商户代表参与监督。对有争议的收费项目,应提供可核验依据和清单,减少“糊涂账”。 四是推进条件成熟区域的直供电改造。对技术条件具备、产权清晰的小区,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推动“抄表到户、直供到终端”,从源头减少转供电环节的价格风险。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应加强过渡期计量标准化和收费规范化。 前景——以法治化、规范化推动公共服务收费更透明、更可预期 随着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持续加强、司法裁判规则不断明确,“转供电不得加收其他费用”的底线将更夯实。预计下一阶段,各地将更注重事前规范与事中监督并重:一上推动收费公示、计量管理、退费机制等制度落实;另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件形成警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回归服务本位,依法合规经营。对终端用户而言,电费账单更清楚、维权渠道更顺畅,有助于稳定预期、提升社会信任。

公共服务收费是否公平透明,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海口市对该起违规收取电费案件依法处理——并在二审中得到支持——表明对破坏价格秩序行为的态度明确。物业等代收主体应守住法律底线,按规定计费、公开明细;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共同推动形成公开、合理、可监督的收费环境。此案既是一次执法检验,也为同类问题提供了清晰的规则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