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和最高检一块儿出台了个文件,专门讲怎么处理民事支持起诉的事儿。

3月24日这天,封面新闻的记者粟裕从最高法那边打听到个消息。原来最高法和最高检一块儿出台了个文件,专门讲怎么处理民事支持起诉的事儿。这文件说了个实在事儿,就是老百姓明明受了欺负想打官司,可要是因为本事不大、不敢去法院或者根本不会打,人民检察院就可以出面,帮着把这个官司给递到人民法院去。 具体来说,农民工要是讨不到工钱;老人或者病人因为没钱或没力气生活;家暴受害人想离婚、赔钱或者要安全保护;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被侵害,这些人要是自己打官司有困难,都可以找检察院帮忙。 想要检察院帮忙得递申请,要写清楚自己的诉求和身份,还得带上证据。要是实在不会写也没事,能把情况口头跟检察官说说就行。不管是打官司的权利还是实际赔的钱,这都是当事人自己的。法院和检察院得听当事人的话。如果有人侵犯了小孩的权益,原本应该帮忙的组织没去告,检察院也会督促他们把官司打起来。 证据这事儿一般得自己去弄。检察院在中间可以给老百姓当参谋、帮着找律师或者收集材料。要是把双方拉到一起能把事儿和平解决掉也是好事。只要符合这几个条件的事儿,检察院就会帮着把诉状交到法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