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故事,讲述了基层法院如何把公平正义送到老人身边。富川法院把温情送到了“夕阳红”的家门口,给老人办理赔偿款领取手续。这个故事发生在2024年4月,莫某某在平整土地时不小心损毁了刘某某父亲的坟墓。刘某某通过诉讼要求赔偿重置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提到了这个案例,强调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和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富川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莫某某赔偿19500元。2025年12月,这笔赔偿款汇入法院账户。 然而,领取这笔钱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刘某某年逾七旬,对领取手续和流程不熟悉,而且去法院办理有困难。为了让老人少跑路、更方便地领取赔偿金,富川法院决定启动上门服务机制。古城人民法庭的法官团队决定亲自前往刘某某家中。1月14日,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法官们驱车前往刘某某家中。 他们在简陋的堂屋里耐心给老人讲解领款规定,并协助整理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等材料。短短一小时内,老人足不出户就完成了所有手续。刘某某感激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窗外寒气逼人,屋内却是温暖的。 这次上门服务并非个案。富川法院近年来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偏远地区群众等特殊群体建立了全链条司法服务网络。他们把司法服务延伸到乡村院落,通过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入户调解等方式帮助解决矛盾纠纷。仅2024年,富川法院就开展了170多次上门服务活动,惠及200多名群众。 这种实践体现了三重价值:程序优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纠纷化解与基层治理相衔接;司法权威与柔性执法相统一。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富川法院通过这个案例响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他们已经把“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纳入绩效考核,并配备便携式办案设备联合民政、乡镇网格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来确保服务精准落地。 一次上门服务温暖了一个家庭;一套长效机制守护着一方民心。从法庭到田埂,从裁判到送款,富川法院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距离,用细节诠释公平正义的温度。正如一位法律学者所言:“司法的光芒不仅闪耀在庄严的法庭之上,也应照亮那些需要搀扶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