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布液化石油气质量复查结果:两家企业整改后仍未达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告,通报了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的不合格情况。遵义市播州区宏图燃气有限公司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产品(12公斤/瓶、3.5公斤/瓶规格)在省级流通领域抽查中被检出不合格。 液化石油气作为日常生活燃料和工业原料,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气安全。国家对液化石油气产品有明确的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此次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表明该企业在生产工艺控制、原料把关或质量检测等环节存在问题。 接到检验结果后,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宏图燃气有限公司启动不合格处理程序。企业随后进行了整改,但复查检验结果仍然不合格,说明其整改措施未能解决根本问题,质量管理体系存在深层缺陷。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公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公告既是对监督制度的严格执行,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后续主管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深入处理该企业,可能涉及产品召回、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该事件提醒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必须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质量安全没有"一次整改就过关"的侥幸。对液化石油气这类关系民生与公共安全的产品,监督抽查与复查通报不仅是处理个案,更是对行业底线的重申。唯有让企业责任真正落地、让监管闭环更加严密、让信息公开形成震慑,才能以更高水平的质量安全保障群众生活与城市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