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如果没有办结婚证彩礼不能退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大家都在关注呢。这个案子涉及到的问题是,如果双方没有办结婚证,彩礼能不能退。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给类似的纠纷提供了参考。刘宇和陈茜是经人介绍认识的,2025年1月他们按当地习俗办了婚礼。刘宇家里给了陈茜13.9万元彩礼,还给她买了金手镯、金项链等“六金”首饰,大概3.8万多元。陈茜家里回了礼,还准备了洗衣机、冰箱、床被等物品作为嫁妆,价值约1.9万余元。但两人婚后没去领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住在男方家了。2025年7月,两人在女方家人陪同下去医院检查,因为结果有分歧,陈茜当天回娘家了,关系就破裂了。当天双方家人商量后,陈茜家退还了7万元现金彩礼给刘宇家。可是后来刘宇却向法院起诉要求陈茜和她妈妈退还剩余彩礼、红包、改口费还有“六金”首饰折价款,总共12万多元。 庭审的时候,双方说法不一。刘宇说因为没领证符合法律规定退还彩礼的条件,所以女方应该全部退钱。陈茜则说破裂是因为男方隐瞒了重大疾病事实。她说她已经主动退了7万现金,剩下的那些钱已经超出了实际收到的总额,而且有些是恋爱期间的花销和赠与,不能算进去。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宇家给陈茜家的钱是为了结婚而给的符合当地习俗的礼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没有领证就要支持退还彩礼。但法院没说未登记就一定要全退。 判决中指出司法解释给了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的权利。本案中两人已经按习俗举行公开婚礼并共同生活了几个月。所以这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法院还特别注意到双方家人商量过退还7万现金并且已经执行了。所以这个协商应该尊重和维护。 对于刘宇要求返还的“六金”首饰法院认为这是为了结婚给女方的贵重物品属于彩礼范畴因为结婚目的没实现所以应该退回。同样地女方带来的嫁妆是个人财产男方也应该返还实物或折价补偿。 关于婚礼期间给女方红包和改口费等问题法院没有支持这些都属于一般性礼节或人情往来不是以结婚为直接目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给付。 这次判决展示了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纠纷时既慎重又平衡的态度不仅看没有领证这个形式要件更考虑共同生活的实质情况双方过错还有当地习俗以及自行协商结果尤其是对已经履行完毕协议的司法确认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有利于引导纠纷双方通过协商化解矛盾这个案件也提醒大家婚姻关系建立应该依法登记婚前坦诚沟通增进了解对维护家庭稳定很重要。 关于婚俗中的财物往来明确性质保留证据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处理这类涉习俗案件兼顾法理与人情综合裁量旨在倡导健康文明的婚恋观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