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冒用过世人员的医保凭证去看病买药了

2026年3月19日这天,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特意发了个公告,就是要给大伙儿提个醒,千万别再冒用过世人员的医保凭证去看病买药了。因为这种行为不光违法乱纪,还严重损害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医保基金可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局里这就郑重宣布:以后不管谁要再拿死去的人医保卡去结算,都要被依法严办! 至于具体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别的一些规定,发现谁骗保了就得把钱追回来,再罚个2到5倍;还得把这人的医保联网结算给暂停个3到12个月;要是性质恶劣甚至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得判刑;要是违反了治安管理那也是得罚;只要是造成了损失那也得赔。 而且这事儿的范围不光局限在咱们乌兰察布市全市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还有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说白了,这就属于那种绝对不能碰的红线。比如有人明明去世了,家属或者别人还跑去用他的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去医院买药、治病;或者是编一些虚假的医药服务记录来刷医保卡报销;还有些人干脆把自己的医保凭证交给别人去冒名顶替、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甚至把买来的药转手卖了牟利——这些行为通通都算是欺诈骗保。 那参保人去世以后该怎么办呢?单位或者家属最好在20个工作日内把手续给办完。具体要去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和账户注销,顺便把个人账户里的钱一次性支取出来。去办的时候记得带上能证明死亡时间的材料像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什么的,还有继承人的身份证、银行账号(得写明开户行)。 当然啦,大家也别总抱着那种想“占小便宜”的侥幸心理去做这些事。谁要是帮忙冒用、包庇这种行为,那就是同流合污,照样得负法律责任。 至于那些定点的医院和药店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人看病拿药的时候必须要逐人逐笔核实身份信息,确认是人证相符才行。要是发现有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凭证的情况立马就停止服务,把证据留存好,赶紧向医保部门报告。 最后还得强调一点:欺诈骗保这种事儿人人都可以监督!如果谁发现了线索赶紧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是0474-8248323)。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咱们携手把防线守牢点,敬畏法律、严守法规,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好好守住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