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五年来首次“双下降”背后:专门矫治与家庭监护合力显效

问题——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进入“遏增量、控风险”关键阶段。未成年人牵动家庭,也关乎社会未来。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度出现多发、复杂的态势,类型更为多样、诱因更加交织。全国两会信息显示,司法机关持续加大预防和治理力度后,有关案件数量出现积极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综合施治,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数据发出治理成效逐步显现的信号,也提醒各地仍需制度衔接、源头预防、家庭监护、校园治理等持续发力。 原因——从“单点发力”转向“综合治理”,制度牵引效应逐步显现。业内人士指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往往与家庭监护缺位、心理健康问题、学业与同伴压力、网络不良信息诱导等多重因素叠加有关。针对这些深层原因,近年来政法机关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加强协同,推动治理关口前移。一上,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成震慑;另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强化矫治教育与社会化帮教,尽量减少“标签化”带来的二次伤害。同时,中央层面推进专门矫治教育制度建设,各地以贯彻相关规定为抓手,逐步补齐“专门矫治教育无处开展、衔接机制不顺畅”等短板,为数据回落提供了制度与实践支撑。 影响——“双下降”体现治理合力,但仍需警惕隐性风险与结构性问题。起诉数量与审查起诉量同步下降,说明一段时期内侵害行为受到更强约束,涉罪未成年人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增速得到抑制,治理的“力度”与“温度”开始形成闭环。但数量下降不等于风险消失。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快速变化期,受网络社交、短视频内容、非理性消费与攀比心理等影响更直接;一些地方仍存家庭监护薄弱、学校心理服务不足、社区发现与报告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治理既要肯定成效,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巩固趋势、避免反弹。 对策——完善分级干预矫治体系,以教育矫治与司法保护“双轮驱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兼顾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实践中,多地探索以专门学校为载体,把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文化课程与职业技能训练结合起来,并以必要管理措施保障教育效果,帮助“偏航”少年回到成长轨道。 在江西赣州,当地在党委政法委指导下建设专门学校,围绕行为习惯、规则意识与心理健康开展系统矫治。15岁的学生小刘(化名)曾因“拉车门”盗窃、打架斗殴等多次违法行为被纳入教育矫治范围。入校初期,他对封闭式管理抵触明显,与老师和同学保持距离。随着法治课程、心理辅导、集体活动和日常规范训练推进,他开始正视过往,主动表达悔意并持续与老师沟通。军训期间他坚持高强度训练并获评优秀学员,随后因体育特长进入田径队训练,在当地比赛中为学校赢得奖牌。教师表示,矫治的重点不在于简单约束,而在于帮助孩子重建规则感与成就感,让其在可见的进步中恢复自我价值。 各地基础设施也在加快补齐。有关上介绍,截至2025年11月,全国已建成专门学校430所,其中设有专门矫治教育场所316个,初步缓解了专门矫治教育“无处开展”的问题。随着承接能力和衔接机制更完善,一些轻微罪错行为有望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前得到更早干预,从源头降低升级为犯罪的可能。 司法保护上,检察机关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抓手,既依法办案,也注重修复性司法与家庭教育指导,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重庆荣昌,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并在办案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评估和帮教。一起案件中,16岁的复读生小梁(化名)因冲突致人轻伤。办案人员发现其长期面临亲情缺失、监护弱化与复读压力,并出现抑郁倾向。检察机关随即引入由退休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帮教力量,提出针对性干预方案,并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明确监护责任,推动家庭、学校与社会协同发力,尽可能在法治轨道内修复家庭关系、稳定情绪支持,避免其在失序环境中再次滑向违法犯罪。 前景——巩固下降趋势,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基层可操作”的治理闭环。业内人士认为,下一步应在三上持续加强:其一,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置标准与转介机制,打通学校、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民政和社区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做到早识别、早干预、早矫治;其二,提升专门学校与心理服务供给质量,推动师资、课程、评估与矫治手段规范化,避免“一收了之”或“一放了之”;其三,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同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对监护失职依法督促,对困难家庭同步提供救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让孩子在稳定可信的关系网络中重建安全感与边界意识。随着综合治理体系优化,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有望由“阶段性回落”迈向“结构性改善”。

未成年人保护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从江西专门学校的教育转化,到重庆检察机关的司法探索,我国正在形成更系统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路径。当法治约束与人文关怀形成合力,“问题少年”的回头不再依赖偶然,而更可能成为可持续的治理结果。这既是“少年强则国强”理念在当下的落地,也反映了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