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法治之力护航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长期以来,基层水行政执法面临队伍分散、职能弱化的困境,部分地区存在执法权责不清、监管覆盖不足等问题。

这一现象的背后,既有机构设置不完善的历史原因,也暴露出执法资源分配不均的现实短板。

针对这一情况,湖南省水利厅将执法体制改革列为重点工作,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强化人员培训、完善制度规范等系统性举措,逐步破解执法难题。

目前,全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全部实现执法权集中,县级覆盖率达95.9%,持证执法人员较"十三五"末增长近四倍。

同时,通过制定《水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厘清了执法边界,提升了执法透明度。

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湖南省投入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建成11个省级执法控制点,配备执法车、船艇、无人机等现代化装备,显著提升了执法效率。

2025年,省水利厅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位列全省第一,多起典型案例入选全国示范案例库,体现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湖南积极探索跨部门协同机制,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清单,明确22类案件移送标准,形成了执法合力。

今年3月,省水利厅联合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洞庭湖、澧水流域联合巡查,实现违法线索100%立案整改,展现了流域协同治理的成效。

守护一江碧水,既要有制度的刚性,也要有治理的韧性。

以法治为底色,把责任压实到人、把标准落实到事、把协同延伸到流域末梢,才能让每一次执法都成为对生态红线的守护、对公共利益的捍卫。

面向未来,水治理的关键仍在于久久为功,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推动江河安澜、发展可持续、民生更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