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意味着以后这片土地上的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终于要走上正轨了。

咱们就说那个遵义,为了保护红色遗迹、传承革命精神,这回专门搞了个立法。以前大家都是靠行政命令去推动,现在可不一样了。就在1月9日这天,《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了,这意味着以后这片土地上的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终于要走上正轨了。 这个条例可没少下功夫,专门围绕遵义会议、四渡赤水这些核心资源,搞出了一个教育深化、品牌塑造、产业融合三位一体的体系。你看现在那教育功能,被条例直接定为了核心导向。第十七条就明文规定了,鼓励把那些不可移动的遗址用来搞新时代文明实践、爱国主义教育还有党史学习。不光是活动开展起来了,理论研究也不能落下。 最有意思的是条例里的新点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它让那些管理单位能和机关、企业、社会组织一块儿合作,这样一来红色教育就有了阵地支撑。以前那种单向传播的老办法现在行不通了,改成了大家一起参与的多元互动模式。 品牌建设也被放在了战略高度上。第二十条要求市政府得统筹规划,把遵义会议、四渡赤水、苟坝会议、娄山关战斗这些大事件串联起来打造成有辨识度的旅游品牌。把分散的资源整合好,专门构建了一个“会议之都·转折之城”的形象标识。这么做不光是为了提升老区的软实力,更是要把这地方从单纯的资源大市变成真正的文化强市。 文旅融合方面也没含糊。第二十一条强调要完善配套设施,还要创新线路设计。政府还鼓励那些博物馆、纪念馆去优化服务模式,开放时间灵活一点。这“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思路真是高明。 从苟坝会议会址再到娄山关战斗遗址,一个个地标都变成了大家能感知、能参与、还能传播的文化景观。专家分析说,这次立法主要有三大创新:第一是把行政推动升级成了法治保障;第二是不再只盯着保护不放了;第三是突出了地域特色。 虽说现在条例已经生效了,但这才是个开始。怎么把制度优势变成实际的治理效能?还得看接下来怎么落实。红色文化遗存可是咱铭记历史、启迪未来的重要东西。遵义给咱们开了个好头:既给了红色资源一顶“保护伞”,也给了它一条“新航道”。 你看随着教育功能的深化、品牌价值的提升、文旅产业的融合,遵义的红色基因肯定能在法治护航下焕发出新的生机来。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遵义实践”例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