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新规明确钱怎么收账怎么管退怎么退

北京市民政局联手另外五个部门,给咱们养老新规定好了规矩,一共涉及养老服务费、押金、会员费这三类预收款。这次新规特别明确了钱怎么收、账怎么管、退怎么退,好让咱们老年人的钱包更安全。 先说养老服务费,不管是床位费还是膳食费,都得把价格、依据、标准和服务内容写清楚。钱一般按月收,预付的养老服务费最多也不能超过3个月的。 关于押金,它的额度不能超过一个月服务费用的4倍。至于会员费,政府提倡少收甚至不收。那些还没建好或者条件不行的养老院、公办及公建民营的、还有信誉差或涉及非法集资的,绝对不许搞“会员卡”来圈钱。 要是非要收会员费,机构必须达到床位超过300张、评级三星以上、信用良好这几个硬指标,还得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买保险才行。 所有收上来的钱,包括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都得放进银行保管。养老院要跟所在区民政部门、银行签个三方协议,开个专门的账户。银行每天都得对账,防止账目搞混。 为了防止机构跑路不退钱,新规说了:一旦歇业或停业,机构得提前30天告诉民政部门并公示。只要符合退费协议的,就得一次性把钱退清,不能拖着不办。退款一般走原路退回。 最后要提醒一句:养老院不能超能力承诺服务,预收的钱也不能超过它固定资产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