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河湖管理保护迈向新阶段 系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现人水和谐

问题——河湖治理进入新阶段仍面临多重考题。

黑龙江水系发达、江河湖库众多,既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屏障功能,也承载着居民生活、产业发展与边境水界管理等多重任务。

随着城镇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河湖治理在部分区域仍存在岸线空间被挤占、历史遗留“四乱”易反弹、入河排污口监管压力增大、水生态修复周期长、跨区域协同治理成本高等现实挑战。

如何在确保河湖安澜的同时实现生态向好、产业向新、群众向暖,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必须回答的关键命题。

原因——从“末端整治”到“系统治理”的转变势在必行。

河湖问题往往具有流域性、复合性和长期性,单点治理难以形成持续效应。

黑龙江省国境水界长、流域范围广,治理对象跨行政区、跨部门,容易出现“上游治、下游受”“局部好、整体差”等现象。

与此同时,寒地环境与季节性水文变化明显,治理既要兼顾夏季水环境压力,也要考虑冰封期岸线管理与水体安全。

实践表明,只有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统筹起来,构建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才能把治理成效固化为长期机制。

影响——生态改善与民生福祉同步提升,发展空间随之拓展。

幸福河湖的核心,不只是“水变清”,更在于河湖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稳定、河湖健康生命得以维护,并进一步带动宜居宜业环境形成。

黑龙江省以制度化推进为抓手,近年来持续开展水岸共治、“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推动部分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在黑河市爱辉区,沿江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与和美乡村建设相结合,沿线村屯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河湖治理成果更直观地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共产品。

以松花江为例,江岸空间的有序修复与管护能力提升,使城市滨水空间回归公众、景观价值与生态功能同步提升,成为城市形象与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策——以规划引领、机制护航、协同共治和价值转化夯实“幸福底座”。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与分区分类推进。

黑龙江省先后出台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和实施方案,结合河流、湖泊、水库功能特征,按水源涵养型、自然生态型、宜居城镇型、美丽乡村型等类型分类施策,并系统谋划中长期建设任务,推动治理从项目化向体系化升级。

二是以河湖长制为牵引压实责任链条。

通过高位部署、清单化推进与督导考核,推动各地把治理任务落实到河段、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管护格局。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标本兼治。

针对“四乱”易反弹、排污口监管等关键环节,完善“防反弹”机制,强化执法协作与司法保障,推进整治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深化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围绕流域整体水质与生态安全目标,推动多地协同治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提升治理效率与一致性。

五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结合寒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河湖康养旅游、冷水鱼产业等,推进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但必须坚持生态优先、严格边界、审慎评估,避免以开发之名损害生态之实。

前景——以“十五五”谋篇布局,幸福河湖建设将更注重质量与韧性。

随着相关规划落地推进,黑龙江幸福河湖建设有望从“点上示范”走向“流域成势”,从“阶段性提升”走向“长期稳定”。

未来工作重点将更加突出三方面:其一,提升流域治理韧性,围绕防洪安全、生态基流保障与极端天气应对完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其二,提升数字化、精细化管护能力,推动监测预警、巡查执法、问题闭环处置更加高效;其三,推动治理成果更公平地惠及群众,让更多滨水空间成为公共共享空间,让绿色产业成为稳定增收渠道,使“河安湖晏、水清岸绿、景美业兴、人水和谐”的目标不断走向现实。

从"治水"到"智水",黑龙江的实践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

当松花江畔的晨雾中再现鱼跃鸟飞的景象,当边境村民依托生态旅游实现增收,这些生动图景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幸福河湖建设正在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