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今天跟大伙儿唠唠最近的这档子事儿。2月28日那天,最高人民法院开了个发布会,把手里那49个指导性案例给亮了出来。这次主要是说说知识产权保护这块儿,尤其是怎么管那些恶意诉讼、别让权利被滥用。说白了,法院得把事情判清楚了,把是非对错给掰扯明白了。 有句话说得好,法院是讲理的地儿,打官司就得有个理儿。本来当事人告状是为了争个公道、解决纠纷,可有些人就坏了心思,把司法程序当成了搞人、占便宜的手段。最高法这次放话了,在处理知识产权案子的时候,必须得坚持严格审慎的态度。千万别搞冤假错案,也别让真正的维权者吃哑巴亏。 要是真碰上那种缺德的恶意诉讼,法院肯定不会惯着他们,该处罚就得处罚。但要是人家手里有真凭实据,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法院就得给撑腰鼓劲。毕竟知识产权这东西太特殊了,不像房子车子那样看得见摸得着。它这专业性强、边界模糊,判断起来很难,万一标准定得太松了,很容易把好人冤枉成坏人。 这时候就该看那典型的泉州日某公司是怎么干的了。人家福建恒某科技的专利权都没了,这家公司还死死咬住不放。客观上它一点道理都没有,主观上就是想故意找茬、打压对手。这种例子就很说明问题。 现在大家都能感觉到,知识产权的官司越来越容易打了,维权成本也低了。这就有点像有人想靠着打官司发横财,搞什么“钓鱼维权”“碰瓷起诉”。要是这种风气蔓延开了,谁还敢去搞创新?万一真被人告了也不敢打官司了,那市场还怎么活? 所以说最高法这次出台的这个规则很关键。它就是要在保护创新和防止滥用权利之间找到那个平衡点。这不仅仅是为了判个案子那么简单,更是为了整个市场环境好起来。编辑迟道华和校对杨许丽把这个稿子给大家看了看,咱们心里都有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