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婚恋承诺诱导直播打赏实施诈骗18万元 重庆一女主播获刑三年缓刑五年

2025年12月15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姜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该案涉案金额十八万余元,被害人两名,作案手法具有典型性,反映出当前网络交友诈骗领域的新型犯罪特征。

据了解,2023年12月,被害人赵某在网络直播平台结识主播姜某。

姜某精心包装单身女性形象,通过频繁互动迅速与赵某建立恋爱关系。

在交往过程中,姜某多次作出婚恋承诺,声称双方正在为共同生活做准备,并提出直播间打赏可在未来婚事中抵扣彩礼。

为增强可信度,姜某采取双向操作策略,一方面不时向赵某发送象征爱意的小额红包以示诚意,另一方面则以直播业绩压力、情绪低落等理由,反复要求对方通过刷礼物、上票等方式提供支持,将打赏行为包装成证明真心的必要举措。

当赵某提出线下见面商议婚事时,姜某却屡次推托回避。

为维持骗局,姜某甚至让自己的两名子女冒充侄子侄女,在视频通话中称呼赵某为"姑父",营造出家庭已接纳对方、婚事在即的假象。

与此同时,姜某还以相同手法对另一名被害人马某实施诈骗。

截至案发,姜某共骗取赵某十五万余元、马某三万余元。

2024年5月,察觉异常的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姜某实际上已离异并育有两名子女,其所谓的单身青年身份完全系虚构。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面临退赃难题。

姜某起初拒不认罪,辩称打赏系自愿行为,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予,不构成诈骗。

经过普法教育,姜某虽承认错误,但仅愿意退还平台抽成后自己获得的提成部分,即赵某三万余元、马某一万元,与实际损失相差悬殊。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被害人赵某以结婚为目的投入全部积蓄,因此负债累累、生活困顿,经济损失巨大且难以恢复。

为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持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明确指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婚恋承诺的行为系典型诈骗犯罪,直接导致被害人遭受全部经济损失,依法应当对诈骗总额承担退赔责任,平台分成比例不能成为减轻退赔义务的理由。

经过检察机关耐心细致的法律教育和政策宣讲,姜某及其家属逐步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筹措资金,最终将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

长寿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及退赃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当虚拟世界的"甜蜜陷阱"撞上司法利剑,这起案件既是对网络诈骗的严厉警示,也展现了司法机关在数字经济治理中的担当。

在技术加速重构人际关系的今天,如何平衡产业发展与权益保护,需要平台守土有责、监管与时俱进、公众提高警惕,共同编织立体化防治网络。

该案的成功办理证明,唯有让法治阳光照进网络空间的每个角落,才能真正守护人民群众的"指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