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骑车上班没走最短路线出了车祸,公司还会给工伤认定吗?12月4日,记者从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获悉,“80后”李先生的这个问题有了答案,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求。李先生每天从家骑电动车出发,半小时就到公司。去年8月8时50分,还有1公里就要到公司,结果被一辆私家车撞了,他没责任。后来他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发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可是公司不服,说出事地点不在上班“合理路线”上,就起诉了。李先生委屈地说:“我天天走这条路上班,不走最近的路是因为这儿人少车少。”法官讲了,上下班“合理路线”不一定非要最短或者唯一,只要合理就行。李先生走的那条路按导航看是常规通行路线,而且8时50分刚好是去上班的时间。法院判公司败诉,维持了人社部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李先李先生耿珊珊都在报道里提到过,这次也参考了相关规定来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