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都给代表们提交了工作报告,里头提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还有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大伙都挺上心的。简工博还在《上观时评》里头说,要是真想把经营主体的劲儿给鼓起来,“这才是最关键的事儿”。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也很扎眼,他们给纠正了367个罚得过重的案子,认定69件不该当犯罪处理,还再审改判了6家企业还有12个老板的案子,让他们无罪释放了。每个数字背后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卸下包袱、重新焕发活力的故事。 解放日报的胡幸阳也分析了为啥要把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当作今年和“十五五”时期的工作重点。毕竟,企业既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更是技术进步的关键推手。眼下中国经济正面临内部结构问题还有外部不确定性,要想稳住增长预期、打破发展困境,就得靠激发这些主体的劲儿。 那怎么才能把这个劲儿鼓起来呢?首先得稳定和发展民营经济。胡幸阳说得挺在理,民营经济虽然只占人口的少数,却贡献了“五六七八九”——就是五个五分之六,六个百分之七十几,八个百分之八九十,九个百分之九十的作用。它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坚力量,作用怎么夸都不为过。 不过民营经济特别需要一流的营商环境,不仅要解决拖欠账款、拆除限制壁垒这些痛点问题,还得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配套政策法规完善好。这样才能在法律和制度层面稳住长期发展的预期。 国企改革也不能落下。重点还是得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多下功夫。公有制经济在“三个集中”范围内多做一点先导性和辐射性的工作;在其他领域稍微退一点,就能给民营经济腾出更多空间。 说到底还是要深化改革。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很重要。政府得守好本分,不该插手的不越位,该做的服务一定要到位。只有把该放的权彻底放到位,该管的事管严管实,才能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只要坚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肯定能被最大限度激发出来,给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