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个事特别让人揪心,上海的一家人开车出门旅游,结果出了车祸,一家几口全没了。这下可好,留下的房子和存款,家里其他人该怎么分?这时候要是没个说法,矛盾肯定少不了。 老王和他老婆,还有独生子小王,本来是一家人去旅游的,结果在半路就都没了。老王和他老婆的父母也就是小王的爷爷奶奶还在世呢,现在就出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钱归谁? 其实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咱们得先搞清楚一个叫“推定死亡时间”的概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如果在同一事件中去世,而且没法确定谁先谁后,那就按照“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的顺序来排。如果都有继承人,辈分不同就长辈先死,辈分一样就算同时死,彼此之间也不继承。 咱们把这个逻辑套到上面那个案例里看:老王、老婆和儿子三个人死了。老王和老婆作为长辈,肯定比儿子先死。老王夫妻死了之后,他们的财产就先由儿子小王继承。等到儿子小王再死的时候,因为他没有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爸妈已经没了),那就得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爷爷奶奶来继承。 这种时候的风险主要在于亲戚之间因为不懂法而产生矛盾。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最好提前了解一下法律规则。如果有证据能证明谁先谁后(比如监控录像、医院记录),那就按证据来;要是没证据,就得听法律的推定。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死亡的人变了一下顺序。比如如果是老王跟他的父亲(也就是小王的爷爷)一起出事的。按照辈分不同的规则,爷爷作为长辈肯定比儿子老王先死。爷爷的财产先给老王继承,老王死了之后,再把财产留给老婆和儿子小王。 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社法委委员金佳律师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是该所遗产继承部门的主任。她在2018年被评为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也是浦东新区的巾帼建功标兵。她还曾是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的反家暴法宣传员。 金佳律师从事这个行业快20年了,胜诉率挺高的,特别擅长非诉谈判和化解社会矛盾。她理解能力强,同理心也特别足,善于倾听和沟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采纳过她提的社情民意信息。 总之吧,遗产继承不光是分财产的事儿,还关系着家庭感情和对亲人的牵挂。法律给我们提供了框架秩序,而理解和沟通则是在这个框架里填充的温情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