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离婚转移财产来躲债,法院把这一行为给取消了,让债主拿回了权益。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2月8日对这个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决定。在2023年1月,张某把帅某某告到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因为帅某某没还他230万多的借款。同年2月,法院判帅某某还钱。可是到了2023年11月,在还款时间快到的时候,帅某某和老婆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他们签了一份特别奇怪的离婚协议书:帅某某把所有的存款、房产还有车都给了王某,自己什么都没留下;还要给老婆还一笔假的借款,如果不按时还,每天按3%的标准算违约金。这种安排显然不合理。张某知道这个情况后非常生气,觉得自己被耍了。他在2025年6月把这事告诉了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他把帅某某和王某告上了法庭,说他们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法院审理后发现,帅某某和王某签协议的时间比判决书下来还晚,而且王某知道他欠了一大笔钱。还有就是协议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给王某作为交换,却让他承担很高的违约金。这种做法明显不公平。于是一审法院判决把他们之间涉及房产和车辆归属的条款给撤销掉了。 帅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在2025年12月8日上诉到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是二审法院也没改判一审的决定,维持了原判。这次案件说明了一个道理:不能通过虚假离婚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来逃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债权人撤销权规定给了债主保护自己权益的武器。通过这次判决,大家知道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必须履行,任何想要逃避的行为都不会得逞。 这个案子结束后大家都知道了:借离婚来逃债是不行的!诚实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则被维护了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规定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司法裁判的严肃性也被捍卫了!这个案件对大家都有很大的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