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赔偿僵局”到“款项到位”——临沂罗庄检察支持起诉为困境母子依法争取130余万元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临沂市罗庄区王某的家庭陷入绝境。

2024年10月,其丈夫李某在过马路时被肇事车辆撞击身亡,经交管部门认定,驾驶员郭某负全责。

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支柱的离世,使得没有工作的王某与需长期治疗的精神残疾儿子顿时失去生活来源。

然而,责任方保险公司以"被扶养人已成年"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赔偿协商陷入长达7个月的僵局。

这一困境折射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难题:弱势群体往往因法律知识匮乏、举证能力不足而难以有效维权。

罗庄区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王某儿子自2013年确诊精神疾病后持续治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家庭未能系统留存医疗证明等关键材料。

更严峻的是,拖延的赔偿进程已导致母子二人面临基本生活保障危机。

今年5月,转机出现在社区检察驿站。

该院创新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站点,第一时间受理王某申请,24小时内完成立案审查。

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村委会、调取十年医疗记录、复核残疾鉴定,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6月,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明确提出"优先赔付"的法律意见,最终促使法院7月作出全额赔偿判决,其中特别确认30万元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合法性。

此案的成功办理,依托于罗庄区检察院近年来构建的立体化维权体系。

该院通过下沉社区设立12个检察驿站,建立困难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联合法院、妇联等机构形成"四方协同"解纷机制;开发"支持起诉证据清单"等便民工具,三年来累计帮助200余名群众追回各类款项450余万元。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案判决不仅体现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准确适用,更彰显司法机关对弱势群体生存权的保障力度。

随着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此类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创新实践,正在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圆满解决,折射出基层司法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

当检察职能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当司法资源向最需要的地方倾斜,法律便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

罗庄区检察院的实践启示我们,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完善制度机制,更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困难家庭都能在法治轨道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真正照进现实生活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