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辽宁朝阳的南亮子村,曾是典型的省级贫困村。
村庄经济发展滞后,产业基础薄弱,村民增收渠道有限。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曾经的贫困地区,如今已成为远近闻名的生态旅游示范村,年均接待游客超过20万人次,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一转变背后,是南亮子村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南亮子村的发展优势在于其独特的地理和生态条件。
村内坐落着凌河第一湾湿地,这处自然资源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
长期以来,这一资源却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村党委、村委会深刻认识到,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与发展旅游产业并非对立关系,反而可以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基于这一认识,南亮子村制定了河湖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的发展战略。
在具体实践中,南亮子村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的原则。
村民们在湿地周边栽植荷花、风景树及各类花卉,搭配千屈菜等水生植物,精心打造兼具观赏性与生态功能的湿地景观带。
这些举措既美化了环境,又增强了湿地的生态功能,实现了保护与利用的统一。
在此基础上,村里建立起集观光采摘、特色餐饮、休闲住宿、农事体验为一体的"依湾农家"生态旅游项目,为游客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体验内容。
从经济效益看,这一发展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果。
截至目前,生态旅游项目实现旅游总收入2690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300万元,村民人均月增收超过2000元。
这意味着大量村民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既保留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又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旅游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形成,从农产品销售到手工艺品生产,再到餐饮住宿服务,村民的创业和就业渠道大幅拓展。
南亮子村的成功经验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
在第六次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评选中,"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水泉镇南亮子村发展农家生态旅游实践"成功入选基层河湖管护专题典型案例。
这一荣誉充分说明,南亮子村在河湖保护与产业融合方面的探索具有全国示范意义。
南亮子村的发展实践揭示了一个重要启示:贫困地区的发展不必盲目复制发达地区的模式,而应当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创新性地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河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环境改善与产业兴旺、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生活改善,这些看似矛盾的目标实际上可以在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下相互促进。
南亮子村从省级贫困村到生态旅游示范地的蜕变,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诠释。
河湖治理不是单一的环境命题,也是一道发展命题。
南亮子村的变化表明,只要守住生态底线、用好制度工具、找准产业方向,就能把“水清岸绿”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就业增收”的民生成果。
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乡村产业振兴,让河湖更美、产业更兴、群众更富,这条路走得稳,也更走得远。